不知你們是在國內領取的結婚證還是國外,這有不同的解決辦法的,如果是國內領取的,可以選擇兩種方式 辦理離婚手續 。 (一)協議離婚的情形:如果是 雙方協議離婚 ,雙方應到中國居民常住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中國居民應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訴訟離婚的情形: 1、如果雙方不回國辦理的話,可選擇在國外訴訟離婚,但該判決須得到中國法院承認。 2、在中國離婚訴訟的情形: 《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對于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即與外國人離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由中國人民法院受理,則適用中國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訴訟文書須經駐在國或當地的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司法機關認可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審理。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涉外婚姻離婚的辦理方式: 1.如果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的,其辦理方式: (1)夫妻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然后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初步審查,對于符合規定的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予以受理。 (3)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的三十日后,夫妻雙方在三十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4)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如果夫妻雙方選擇訴訟離婚的,其辦理方式: (1)起訴方要準備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2)一般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或者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3)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起訴方要交納訴訟費。 (4)等待開庭審理。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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