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許多夫妻到了懷孩子期間感情出現了問題,兩個人要離婚,那么,如何給孩子辦理上戶口變成了一個大問題,下面來看看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1懷孕期間孩子能上戶口。只要有準生證,有醫院出具的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至于孩子生下來后戶口跟誰,是落在男方還是落在女方戶口上,這要看雙方協商結果。
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一下離婚后小孩戶口如何辦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準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2一、孕婦離婚孩子出生怎么上戶口
懷孕離婚后生孩子上戶口需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而定。在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后,由代理人攜帶父母雙方離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入戶手續。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具體的流程需要咨詢當地的派出所。如果是訴訟離婚,則需要攜帶離婚判決或判決生效證明書。
二、對于戶口的問題,和男女雙方當初離婚的方式有關系
1、訴訟離婚的
?。?)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的
?。?)辦理戶口遷移,必須先落實后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后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2)當然,各省份關于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建議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三、戶口登記條件
1、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撫養權由母親所擁有,孩子生下后戶口隨母親,由母親對孩子進行戶口登記;
2、男女雙方之間也可協商,將孩子戶口落在男方名下,孩子戶口落在男方名下,也是可以的,因為男方屬于孩子的父親,雙方之間的關系并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亡;
3、對嬰兒申請戶口登記,應當提供嬰兒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孕期離婚孩子出生后戶口怎么辦3一、離婚時,要求對方遷出戶口的訴訟請求,法庭將予以駁回
必須明確:離婚與戶口問題適用的'法律完全不一樣,分屬民法與行政法兩個方向的法律及行政法規。離婚糾紛的處理是解決同等雙方主體之間的爭議問題,而“戶口”問題是公民一方向行政機關(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的事項。
因此,解決戶口問題并不需要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二、離婚后,戶口是否遷出可選擇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可知,“離婚”是戶口遷出的理由之一。
離婚時,雙方對戶口不遷出一事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另一方的戶籍依然可以繼續留在同一戶口本上。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民政部門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以此證明兩人已解除婚姻關系。
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有關于戶口遷出的約定,或者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上有相關戶口遷出的條款,又或者戶主一方明確不同意另一方繼續留在自家戶口的,則必須遷出戶口。
三、離婚后,遷出戶口一方,可以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或現在的經常居住地,也可以選擇自行另立門戶或再婚后再遷出
無論是“另立門戶”,還是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或現在的經常居住地,都需要戶口遷出一方當事人事先了解清楚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關于戶口遷出、遷入的流程和手續,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后,再準備好有關材料前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
四、離婚時,子女戶口可以選擇跟隨其中一方
離婚時,夫妻雙方除了自身戶口問題需要解決,還面臨著婚生子女的戶口問題如何處理,而關于離婚后子女的戶口如何處理的問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子女日后的發展成長的方向才是最終選擇哪一方戶口的核心。
如果子女未滿18周歲的,需由父母代辦理一系列的戶口遷移手續。而如果年滿18周歲的子女,則可以由其自己去戶籍部門辦理。而且也有選擇另立門戶的權利,除了可以選擇遷移至父母其中一方戶籍處,也可以選擇自行辦理單獨立戶的手續。
一、 離婚 后發現懷孕孩子歸誰
離婚后發現懷孕孩子歸誰首先是需要當事人協商確定的,一般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撫養費的標準大概多少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權變更 條件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 子女撫養 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五)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相關事項首先建立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定,無法協商達成共識再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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