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婚禮無領證分手算訂婚分手嗎?
從法律上來講,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你們就算結婚也不是合法夫妻,法律上不承認,現在辦了婚禮又分手,從法律上講并不算離婚。但是你辦了婚禮,邀請了雙方朋友,他們就認為你們已經結婚了,已經是夫妻,雖沒有夫妻之名,但有了夫妻之實,現在分手,他們就覺得是離婚分手。
結婚辦了酒席沒有領證又離婚怎么辦
法律分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開始于登記領取結婚證,沒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只屬于同居關系,不用辦理離婚手續。如果辦酒席之前雙方接受過嫁妝或者彩禮,那么在解除同居關系時要進行返還,返還金額由兩家協商決定;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辦了婚禮沒領證怎么離婚
辦了婚禮沒領證要離婚的,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結的婚,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合法,受法律保護,應該按正常的離婚程序進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后結的婚,而沒有領取結婚證的,雙方的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而屬于同居關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序。
結婚沒領證離婚后財產怎么分?
1、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
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處理時,對于雙方共同積累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如果能證明有份額的,按份額分割。各自的財產歸各自。
4、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5、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各自的老人形成的債務為義務的人個人債務。
6、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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