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需要預約嗎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是否需要預約,法律沒有相關的規定,具體是否要預約,可以咨詢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情況下,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是不需要預約的,只需準備好以下材料即可: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因此接下來由將帶來關于辦理離婚需要預約嗎的知識,請大家閱讀并了解為大家帶來的文章。一、辦理離婚需要預約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是否需要預約,法律沒有相關的規定,具體是否要預約,可以咨詢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情況下,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是不需要預約的,只需準備好以下材料即可: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二、離婚手續辦理流程(一)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二)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三)材料以及證件準備完成之后,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四)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訴訟離婚: (一)聘請專業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法院才會予以受理: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被告且明確;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人民法院審理。 1、般情況法院會對案例進行審查,7天內立案,立案后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會對當事人雙方調節,調節不成開庭審理。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任命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三、辦離婚手續需要幾天如果是協議離婚的,離婚手續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如果是訴訟離婚,離婚手續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左右。協議離婚中,雙方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內再向其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一審,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辦理離婚需要預約嗎的相關知識,法律沒有相關的規定,具體是否要預約看當地民政部具體要求。現在很多地區也可以進行網上預約,現場辦理。
辦離婚手續要預約嗎
離婚是否需要預約時間,需要根據各地區的情況進行確定。一般情況下,辦理離婚登記的一般不用預約。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那么可以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申請,只要沒有在冷靜期間撤回離婚申請,那么通常都會準予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
一、離婚流程如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物旁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饑螞悄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爛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需要雙方都同意離婚,然后簽訂離婚協議書,再到婚姻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需要想離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準予離婚。
二、辦離婚手續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離婚需要冷靜期一個月,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綜上所述,離婚需要準備離婚相關證件和準備離婚相關材料等手續,一般起訴離婚主要需要準備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通常離婚需要具備雙方自愿離婚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相關推薦:
可以判決離婚(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異地服刑離婚(在異地坐監獄是否可以辦離婚)
沒辦離婚手續(不辦手續可以離婚嗎)
離婚開庭公告 (女方起訴離婚 開庭通知誰在先)
離婚材料送達(法庭如何向被告發送離婚訴訟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