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先婚后愛老婆不離婚的情況發生,男女雙方婚姻走到盡頭,卻并不意味著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根據這一情形,法官可能不會判定離婚,那么老婆不離婚我該怎么辦呢?
一、先婚后愛老婆不離婚的情形
隨著社會的發展,當今社會的離婚率也是居高不下。夫妻感情不在,離婚就成了唯一選擇,但是選擇離婚也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并不是兩個人分開就可以的。我國婚姻法規定了離婚要具備一定條件,并符合一定的離婚程序,才是合法有效,否則,就會出現離婚無效的情形,給雙方帶來麻煩。
什么樣的離婚會被判定為無效離婚?
1、夫妻雙方為了逃避債務辦理“假離婚”,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有些夫妻,為了逃避債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當事人借助離婚程序,通過“假離婚”惡意規避應當承擔的債務或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惡意以離婚為借口逃避債務的,將視為離婚無效,法院對提出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
2、男女一方受到威脅、欺詐的非自愿離婚,會被認定為無效。
《婚姻法》第31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并且是自己自愿的。本條的意思是:夫妻確有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詐、脅迫等而違心地同意離婚的,將視為離婚無效。
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的離婚無效。
本條法律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兒童弱勢群體的權益。在女方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后一年內,不妨礙其有權提出離婚的請求,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只能有女方提出離婚。
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例如女方受孕是與他人通奸所為,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離婚請求。如果在女方無過錯的前提下,即使是雙方私下達成離婚協議,這樣的離婚也是無效的。
二、感情破裂,老婆不離婚我該怎么辦?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單方面提出的離婚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被騙離婚是不可以起訴離婚無效的。婚姻無效的情況只有三種:(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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