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
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婚姻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結婚離婚就在一瞬間,離婚在現在的生活中呈上升的趨勢,離婚在生活中已經非常普遍了,那么,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
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1女人離婚了,要孩子,是最愚蠢的,特別是要男孩。
你要孩子,你怎么上班?
孩子大了,你要不要幫他買房買車?
女人年齡越大,在職場上是越來越值錢還是越來越不值錢?
女的,都容易傻,
所以,你看全世界的騙局,特別是殺豬盤,還是各種鐮刀的最優選擇都是女人。
女的離婚了,千萬別要孩子。
你不要孩子,男人找你復婚的概率很大。但如果,你要了孩子,男人很難找你復婚。
我很多朋友做脫單和挽回,事實證明:
男人離婚了,不要孩子的話,女的想挽回,太難了。
離婚了,男的要孩子。都是男人花錢想挽回,女的不想回來了。
為什么?男人全職帶孩子,不可能的,男人的爸爸、媽媽幫男人帶,總會常常勸男人復婚。
我再說一次:
永遠,永遠不要挑戰人性和概率。女的離婚了別要孩子,特別是男孩子。
這樣,你還能找到一個更好的老公。但如果你非要犯賤帶孩子的話,呵呵,抱歉,你找到優質男的概率低到忽略不計。
我朋友,一個女的,帶個4歲的小男孩,找對象很難很難的,哪怕這個女的很漂亮很漂亮。這個女的一咬牙,一跺腳把這個男孩給了她前男人,這個女的沒用三周就脫單了,嫁給了一個超市老板。
離婚了,男孩女孩都不要。你帶了,很難找到好老公。
我的意思是:你離婚了,無論你帶男孩還是女孩,你都賣不了好價錢。
很難聽是吧?
咱們換個說法,你離婚了,無論你帶男孩還是女孩,你都很難幸福。大部分是,男方一聽帶男孩,都放棄了。
男人離婚了,馬上就能找到一婚的。前提是他一個小孩都不要,如果要了,也大概率也只能找二婚,重組家庭。
離婚時,女的只要說,我不要孩子!
OK,男人就猶豫了!!!也不硬了!!!離婚的魄力就小了!!!
有老公的可以試試。為什么呢?
離婚了,你要孩子,男人就徹底解放了,你不要孩子,你才能解放。
一句話:離婚了,千萬別要孩子,特別是男孩子。
這句話是對可憐的女人說的。
孩子,特別是男孩子,你養大了,也沒有太大意義。
大概率,媽媽帶大的孩子,還是會去找爸爸,認祖歸宗是寫在基因里的東西。你不會想對抗基因的力量吧?
可是,但是,可但是,但可是,but,爸爸帶大的孩子,特別是男孩,很多不會去找媽媽。因為,媽媽又結婚了,孩子覺得媽媽臟。
可以參考根據現實事件改編,由小李子主演的電影《貓鼠游戲》,一個十幾歲就把FBI耍得團團轉的天才,是怎么對待離婚后的爸爸媽媽的。
為啥?
不都是喜歡媽媽嗎?不是都唱:世上只有媽媽好嗎?
世上只有媽媽好,是唱給沒有離婚的媽媽的。
一句話,女的離婚,就是一個孩子都別要,特別是男孩子。
這個咬死了,就OK。
他結婚了,搬出去了,一年四季,一毛錢都不給你,你信不信?
不信?你問問沒離婚的媽媽,孩子一毛錢不給的有多少。
你養孩子的意義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養孩子,原本就是虧本買賣,享受的就是天倫之樂。沒有天倫之樂了,那還養啥?
在古代,單身的人更多,因為弱勢群體不結婚,都是逛窯子。官妓在古代和一些現代國家是合法的。在古代,是強者結婚,瘋狂繁殖。比如姓王的,都是王大爺一個人干出來的。
昔日叱咤風云的一代梟雄成吉思汗究竟留下了多少后人?
這一問題在被牛津大學人類基因研究所破解。這家研究所 2003 年開展的一項基因測試顯示,全世界有近 1600 萬人,大約占 8% 的亞洲人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延續了一條完整順暢的父系遺傳鏈。嫡孫中有美國白人。
看看自己吧,是不是都指望父母給錢我們買房呢?你是不是根本沒錢給他們?
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2必須要錢
這個女孩子年齡不大,只有二十多歲罷了。跟老公是同事,第一份工作就認識了他,兩個人結婚,并且有了一個孩子。可是好景不長,她跟老公沒有感情了。她整天特別憂愁,因為她裝不了,她又覺得如果離婚了,就太對不起她老公了,每天都在猶豫,這個時候,她老公主動提出了離婚。她還以為她老公發現了她的心思,不太好意思,離婚后,一分錢也沒有要,只帶走了孩子。可是沒想到剛跟老公離婚一個月,他老公就跟別人登記了結婚證。她卻要一個人帶孩子,給孩子賺錢。
盡可能要房子
她跟老公結婚沒幾年。老公就喜歡上別人了,當然了,他老公從來沒有說過要離婚。只是她受不了,經常有人跟她說,看到她老公跟哪個女人在哪里干嘛。她就提出了離婚,其實這個房子是她和她老公一起付的首付,還的房貸。她卻心里有怨恨,覺得住在這里,就會想到他老公如何對待她的。她就提了一個要求,不要房子,只要孩子,她的老公欣然答應。可是她離婚后,就后悔了,因為她沒房子,只能租房住,特別麻煩。如果不想看到她老公,完全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的。
別啥都不要了
隔壁鄰居阿姨家女兒最近鬧離婚了。男方家挺有錢的,只是也完全靠這個人的經營,才有了現在的規模。只是有些男人有錢了就變壞,開始在外面花天酒地不說,還回家要揍老婆。女人也是要強的,只是體力跟不上,每一次都被打了。她憎恨男人,斬釘截鐵的說,老娘不要你一分臭錢。男人當然求之不得了。女人卻忘了,錢是他們兩個人一起賺的。只是她現在卻后悔了,說便宜了那個男人。
別硬氣
朋友就是典型的死鴨子嘴硬類型。她跟那個男人結婚了,于是她放棄了很多東西,比如她的事業,她為了男人,開始去幫助他,毫無怨言。可是男人的心說變就變,他不愛你了就是不愛你了,剛開始會覺得愧疚,可是時間長了,就會覺得你不知好歹。這個時候,他可能就會說話難聽了,會說,咱們好聚好散行嗎?財產對半分,也沒虧待你。朋友發飆了,把錢甩到他臉上,義無反顧就離了婚。這種行為真的好傻。
別傻傻的為別人存錢
說一句實話,兩個人如果結婚了,那么大部分人要不一起早出晚歸上班,要不就是一起去做生意。這個女人就是第二種情況,她嫁給一個男人后,手里也有存款,跟男人商量了一下,她們開始做了一些小生意,后來規模越來越大,也賺了一點兒錢。這個男人不知道從哪里找了一個漂亮女孩子,為她花錢。這個女人氣不過,不要錢就離婚了。可是后來才反應過來,她辛辛苦苦存的錢,現在都進了那個女人的口袋。
別為這個男人說好話了
女人跟男人離婚了,明明是這個男人對不起你,你才要跟他離婚了。但是你卻覺得丟人,不愿意扯開這個遮羞布,一直會夸這個男人特別好,期待這個男人會把孩子撫養權給你。可是如果離婚,總有一些原因的。你愿意做好人,男人沒不好意思,既然你說他好,他就貶低你,說他婚姻失敗全都是因為你,然后他可以再娶一個好妻子。
離婚要兒子的女人是不是很愚蠢3離婚的女人要孩子是傻是蠢嗎?
一個大媽興高采烈地跟身邊人炫耀,只有初中學歷的兒子,二婚娶的老婆不但在醫院里有正式工作,還是個學歷非常高的大姑娘。
她特別感謝前兒媳離婚的'時候爭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不是她傻又蠢,把孩子這個累贅要走了,兒子怎么可能那么快再婚?娶的媳婦各方面還比前兒媳好?
前兒媳就不一樣了,帶著個拖油瓶,誰愿意娶她?她要孩子的目的就是想以后跟我兒子復婚,這點小伎倆,我看的透透的,我偏不讓他們復婚,她離了我兒子就是找不到更好的……
我想說這婆婆可真夠冷血惡毒的,對前兒媳這個外人說難聽話就算了,說自己的孫輩是累贅拖油瓶,天下雖大估計也沒幾個了。說不定小兩口離婚,她就是主導誘因。這樣的婆婆,早遠離早安生。
世界上還真有這么自私的人,真的是愚蠢至極!
我父母離婚時,我媽沒要我,自愿放棄撫養權。
后來我爸偶爾會拿這個事情出來說,說我媽狠心。
其實我覺得一點都不,有啥狠心的,我是我媽的崽,也是我爸的崽,憑啥我不能跟我爸,憑啥我非得跟我媽。他倆沒離時我和我媽相依為命,大雨天我媽蹬個自行車接送我上學放學,我爸開著車也不來探我一下。每天夜里我就等著我媽下夜班回來陪我,她辛苦了一天還要給我做飯,我爸只知道喝醉了回來揍她。家長會全是我媽去的,他倆離了后我已經上高中了,我爸去參加家長會居然還以為我在念初中。所以我為啥還要跟著我媽,她為我付出了這么多,在他倆還沒離的時候,我的生活里只有我媽,所以他倆離婚了我還得跟著她讓她一刻不得安寧嗎?
幸虧我媽沒要撫養權,不然要我自己選,我也跟我爸。我想要我媽活得輕松點,過不受丈夫孩子約束的生活,我就想磨磨我爸,讓他知道,養孩子不是輕松事,錢、力、心,都得出。
離婚后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狠心啊,狠心啥,她作為一個母親的前提得是一個堂堂正正有自我的人。過了這么久辛苦日子,不再繼續帶孩子,她值得。
法律分析:撫養權歸屬糾紛的解決,主要是依據利于孩子的未來成長,同時結合父母的情況確定。有兩個孩子離婚,女方要哪個或者全都要都可以,主要依據女方自己的意愿。如果達不成協議,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糾紛在審理離婚訴訟時一起審理。一般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如果兩個孩子都是十歲以上,需要詢問其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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