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方提出離婚的酒席錢是不需要退的,彩禮錢一般也是不需要退的,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況的,則夫妻離婚后如果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女方需要退還:一、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二、婚前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所謂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視情況而定。如果男女雙方在離婚時協議由女方償還酒席錢的,則女方需要償還。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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