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簡歷可以寫未婚嗎
個人簡歷屬于一種比較常見的個人資料,也是用人單位可以了解勞動者的重要渠道,所以個人簡歷真實無疑是十分重要的。而現實生活之中,有很多簡歷都是有問題的,那么,離異簡歷可以寫未婚嗎?將會為你詳細分析一下!一、離異簡歷可以寫未婚嗎 原則上,當事人在離婚后的婚姻狀況應該是“離異”,但是離異也屬于未婚的一種情況,所以當事人可以自由填寫自己的婚姻狀況。
二、簡歷造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學歷造假 最為普遍的就是偽造學歷,或只是學完了課程但沒拿到學位證書,卻聲稱自己達到了某個學歷。這類行為存在相當的主觀故意。 (二)工作時間造假 這種造假可能并不被很多人重視。比如有些候選人為了使工作經歷看起來更穩定,會延長某一段工作經歷的時間。但這些情況很可能在背調中被發現,并且不會被當作小失誤而原諒,一般會被認為是別有用心。 (三)崗位描述造假 這種造假通常有兩種情況: 1、擴大某一崗位尤其是管理崗位的時間。 2、夸大工作描述,例如任職的功勞,在描述參與某項工作的情況時將自己描述成項目Leader或占主導地位。三、發現簡歷造假會怎么處理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該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因為該勞動合同的無效,用人單位便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立即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作為用人單位也有權要求勞動者,將通過虛構簡歷而獲得的與其真實簡歷不相當部分的工資予以返還。 最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不僅僅要退還因虛構簡歷而多獲得的工資,更有可能承擔因其欺詐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旦被發現簡歷造假,定會對其個人求職信用產生負面的影響,使得后面的求職過程尤為艱辛。所以,求職要誠信,你對他人真誠,別人才會接納你,對你開誠布公。 以上是關于“離異簡歷可以寫未婚嗎”方面的介紹,主要介紹了離異簡歷是否可以寫未婚,經過分析,可以得知,這種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婚姻狀況怎么填寫
婚姻狀況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填寫,一般有四種情況,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填寫未婚,如果是結過婚又離婚的,不能填寫未婚,只能寫離異。
婚姻狀況怎么填
已婚指的是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具有法律效應,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的情況。
未婚指的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離異,即離婚,指的是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屬于離異,喪偶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已經死亡的。
離異填表未婚還是已婚
法律分析:不屬于未婚,也不屬于已婚,屬于離異。離婚后如果更換戶口本,上面會顯示”離異“。離異和未婚雖然都是單身,但性質不同。離異不是未婚,婚姻狀況法律上有: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四種情況。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結婚后離婚戶口本上是已婚還是未婚
法律分析:已婚。離婚有兩種方式,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分別是民政部門和法院的職能,而戶籍管理是公安部門的職能,所以離婚無論是通過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的方式,都不會在戶口本上有所體現,而是需要達到了離婚的結果后,帶著證明夫妻雙方已經離婚的材料,去公安戶籍部門辦理婚姻狀態變更,離婚后戶口本上才會體現為離異狀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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