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費一般按照不直接撫養一方固定月收入的20%-30%的大致標準,除此之外,一般還需要具體考慮以下三個方面:(一)子女的實際需要;,(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收入情況;,(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在爭取孩子撫養費的時候,可以盡量多提供孩子的生活花銷的證明,或是當地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的證明。因孩子的實際需求發生變化,而導致現在的撫養費不能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那么是可以請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樣的話,離婚怎么判孩子?法院會參照一下幾種情況綜合判斷。,(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5-6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三)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首先如果通過訴訟程序爭取撫養費用的話肯定會涉及到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那就是律師的代理費用是多少,其實還需要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規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問題的。具體的可以咨詢一下律師。,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被告:(同上),訴訟請求:,(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歸原告所有);,(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元給原告;,(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____元給原告。,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要特別指出該法定離婚情形:被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并詳細列明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此致,XXX人民法院,起訴人:,年月日,附:1、本狀副本一份;,2、證據材料X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當事人主要可以通過以下辦法索要子女的撫養費:直接撫養人與對方先行協商溝通,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并簽訂;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法院判決確定對方是否應當支付撫養費以及撫養費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等。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范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在哪些情形,對十八歲周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養費的義務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周歲。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同時《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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