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流程
訴訟離婚流程
首先大家都知道離婚共有兩種途徑,分別是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適用于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除此之外,如果需要離婚,只能一方主動去法院起訴。
那么起訴離婚該怎么做?
第一步,找到管轄法院!
協議離婚,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普通的離婚案件,為當地基層人民法院。
如果對方在外工作,那么應該去對方工作的地方起訴。當然前提是對方有證據證明已經在外地工作滿一年。常見做法是在被告戶籍地起訴,一般不會有什么問題,除非對方提管轄權異議。
第二步,準備起訴離婚材料。
你需要準備離婚起訴狀、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和債務相關證據。
第三步,去法院立案。
確定好管轄法院和離婚材料后,你需要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會有立案法官指導你提交材料,部分的確允許線上立案,你可以在線上立案。
第四步,等待法院開庭。
立案成功后,法院會分配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通知雙方開庭日期,你只需要在規定日期內按時出庭。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案件需要本人親自出庭,即便你請了律師,也是需要出庭的。
第五步,庭審及調解。
庭審時按照法官引導的流程進行即可,法官會進行調解,這是訴訟離婚必經步驟,如果能夠調解結案,不僅受理費可以減半,且調解書一經簽收,婚姻關系即刻解除,且調解書與判決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來對方不履行,你同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當然如果無法調解的,法院就會判決了。除了簡單案件會當庭宣判外,大部分案子擇期宣判。
第六步,判決書。
應該說,首次訴訟離婚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是不準離婚,因此第一次訴訟離婚也沒有上訴的必要。分居滿一年后可以再次起訴,到那時判離的可能性非常大。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步驟和手續
你好,起訴離婚的步驟和手續大致如下:
第一步:起訴。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第二步:審理。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 7 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的 15 日內提出答辯意見;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第三步: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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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的訴訟費用。但是,如果涉案處理的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百分之一的訴訟費。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一、起訴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的訴訟費用。但是,如果涉案處理的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百分之一的訴訟費。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二十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一百元至五百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五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納;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二、已起訴離婚但一方不想離怎么辦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何有證據證明符合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話,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具體如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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