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訴離婚的,應當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交證據。人民法院先進行調解,經調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審核,符合起訴的通知當事人,并將副本發送給被告人,要求被告人出具答辯狀,進行開庭審理。并依照事實情況宣判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先行調解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訴訟離婚需要什么步驟?
第一步,準備證據,準備材料,然后去法院立案。
在法院離婚立案時所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訴狀兩份,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如果有丟失的情況,可以去登記結婚的民政局開具結婚證明,代替結婚證。
起訴狀需要提前準備,可以是手寫的,可以是打印的,如果手寫,去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領取起訴狀用紙,注意法院有如何填寫的規范可以參考。起訴狀一共需要準備三份,立案時候交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開庭時需要使用。
離婚之前還需要搜集一些證據。有時候在提出離婚之前,證據會更容易搜集。證據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涉及財產的爭議,搜集證據證明共同財產是什么。另一方面是感情破裂的證據,搜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不適合再繼續共同生活。
第二步,等待法院訴訟程序,收開庭傳票,準備開庭。
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進行法定的程序,原告需要在法院通知繳納訴訟費用的時候繳納立案的費用,一般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時候,立案的費用是300元。
原告繳納完費用之后,就是等法院進行程序,法院會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如果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會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法院會向雙方分別送達舉證通知書、立案通知書等材料。
這期間原告可以進一步搜集證據,如果有的證據需要法院調取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遞交調查取證申請書,如果需要證人出庭作證的,向法院遞交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證據需要提交的,可以和辦案法官聯系,確實是需要在舉證期限內交給法官還是可以當庭提交。
法院進行完所有的法定程序后,會確定開庭時間,向雙方分別送達開庭傳票。
婚姻的案件法院會先進行調解,開庭之前法院很可能會安排調解,或者是開庭的時候先行調解。
第三步,正式開庭
根據開庭傳票的時間、地點正式開庭。
第四步,法院出具法律文書。
法院開庭之后一般不是當庭出具法律文書,如果是民事調解書,法院會在幾天之后就會送達給雙方,如果是民事判決書,一般需要更多的時間。
民事調解書雙方簽字后就會生效。
民事判決書,在雙方收到后,再過15天的上訴期,文書就會生效。
第五步,可以找法院開具《離婚證明書》
因為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調解書記錄的個人信息很詳細,為了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現在可以在法院申請開具《離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僅記錄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案號及案件生效日期。
在需要離婚手續的時候,用《離婚證明書》就可以。
離婚訴訟的步驟: 一、起草起訴狀; 二、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三、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四、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五、開庭。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制度。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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