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如果子女不滿兩周歲的,應由女方撫養;已滿兩周歲的子女,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來判定撫養權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很多的家長都格外的在乎孩子的撫養問題,其實在孩子兩歲以下的話,那么按理說是應該要跟著母親的。但如果在四歲以上有了自己的意愿的話,孩子是可以自己選擇跟誰。孩子的劃分不應該根據性別索判定,應該根據孩子的意愿。還有父母對孩子誰更加上心一些,這樣的話再判斷孩子應該跟誰。
其實父母在離婚之后,對于孩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因為孩子在很小的年齡就成為了單親家庭。不管是失去了媽媽,還是失去了爸爸,對孩子的傷害都是不可逆的,也希望雙方即使是離婚了,也不要缺少對于孩子的關愛。而且平時也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這樣只會讓孩子有更深的怨恨。如果說孩子是超過了十歲的話,那么小編覺得小男孩跟著爸爸會更加好一些。但具體的還是需要根據孩子的意愿,再加上法院的判定。
如果是媽媽,更加的負責任的話,那么法院肯定是會把孩子判給媽媽的。所以說法院的判定,也是需要根據多種因素來考慮的。但也希望大家能夠明白,即使是離婚了,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也是需要付出責任。而離婚肯定是因為彼此沒有感情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還不如選擇分開。但從始至終要記住孩子是無辜的,所以說所有的判決都應該是為了孩子好。
結婚離婚都不是兒戲,這會關系到自己的一輩子,也會關系到孩子的一輩子。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心理都是會有一些問題的。所以說平時應該要給予孩子多一些的關愛,原生家庭帶給孩子的傷痛,可能是一輩子都不能痊愈的。
關于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屬
對干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以未成年子女的年齡為限,分不同情況處理。
1、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如果由父親直接撫養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雙方也可以協議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由父親直接撫養: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對于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協商。協議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應當綜合衡量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包括滿足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醫療等多方面的生存和發展需要。除了基本的經濟保障,還要照顧其身心健康。因此,考量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則要比較其滿足子女需要的能力、經濟能力、其行為對子女的影響等因素。
如果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需要,法院也可能判決駁回雙方的離婚請求。
3、如果子女已滿八周歲,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但應當尊重子女的真實意愿。
律師說
這世界花兒太多了,你不一定要活成玫瑰。你自己是,孩子也是。重要的事,孩子會在你身上學習,要做怎樣的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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