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三)

首頁 > 婚姻繼承2025-02-02 04:18:56

婚姻法司法解釋最新解析在這里!

中國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相信很多人都在了解,婚姻法解釋解決了很多人的問題,婚姻法解釋三也更全面的解析了婚姻法。

一、婚姻法解釋基本介紹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是在最高院對現行婚姻法的有效補充。解釋的指出,夫妻在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在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在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在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在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在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全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在最高院對現行婚姻法的有效補充。

解釋的指出,以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在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是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lt;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gt;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新出臺的婚姻法解釋三,夫妻的離婚,房產在根據出資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解釋在還對DNA親自鑒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規定和解釋。這部在司法解釋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并已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婚姻法解釋三出臺背景

經過充分論證,特別是在中廣泛征求、認真匯集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后,經在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婚姻法解釋》,重點對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救濟手段、親子關系訴訟中是當事人拒絕鑒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收益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的處理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效力的認定等問題作出了解釋。

《婚姻法解釋三》如何傷了丈母娘?

在爭論的焦點中有一種觀點引發了我的思考。都是房子惹的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只有寥寥十九條規定,但是上述的爭議只緣于其中的兩條: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寥寥數百字,之所以引起全國百姓的大討論,就在于“不動產”三個字,在婚姻中最重要的不動產,莫過于房產,如果再加一點,那就是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婚房”。現在,房價居高不下,讓一對年輕的夫婦靠自己的本事剛結婚就有房子,一般人還真辦不到。所以為了自己的孩子,現在父母為子女準備“婚房”的現象已經越來越普遍,對于很多家庭來說,“婚房”就是父母為子女傳承下來的最大財產,如此大額度的資產流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我們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都是休戚相關的。各方對“新婚姻法”議論紛紛,其中一種觀點征得許多人的認可,那就是“父母買房沒兒媳婦的份了”,按照這種說法已婚女性辛辛苦苦幾十年,一離婚進行財產分割,不啻于“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感覺,就像古代被休的女性一樣,“凈身出戶”,實在是不公平。通過與法律原文的對比,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法律規定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中的“子女”二字,一到社會上,“女”字悄然消失,很多人不自覺地視其為夫家父母為兒子買房子,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社會現象。如今在中國,許多地方結婚時仍然是男方買房,女方一般出裝修的錢或嫁妝。但隨著房價的上漲,父母往往傾注全部或大部分積蓄為孩子買房,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侵害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而且在當下社會,經濟收入的多寡再也不是以體力大小來衡量,男女之間的收入雖不是已完全一致,但也沒有明顯的鴻溝。在職場中“男女同工同酬”已經成為法定原則,不許企業違反。在家庭領域,至少從法律層面而言,“男女平等”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在諸多法律法規中均有所體現:《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繼承法》第九條也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女性在家庭中,至少就法律層面而言,已經具有了和男性一樣的權利,并不存在“男尊女卑”的情況。所以說,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所規定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規定,理解為“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份”,就說法律偏袒男性,這種觀點是有失公允的。法律的公正在于規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其實就法律條文來說,法律本身并沒有太大的失當之處,其中的財產處理原則很多都是借鑒其它法律的基本原則。比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適用的就是《合同法》和《物權法》中的贈與規定。當然,該條此次在新解釋的突破在于“婚后”二字,強調了尊重贈與人意愿的立法宗旨,突出了贈與的真實意思。第十條規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適用的是《物權法》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相關原則。關于不動產分割的原則也是一樣適用《物權法》中的財產分離原則,根據多個當事人對財產的付出比重,比例最大的獲取所有權,房子雖歸于夫妻雙方中的一人所有,但是也必須向另一方支付必要的補償,畢竟房子并不完全是所有人出資的,需要對其它的一部分進行補償,維護夫妻雙方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畢竟,“婚后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明顯不是針對男女一方的,而是針對男女雙方的,不僅是兒媳婦不能分公婆的財產,而且上門女婿也不能分丈母娘家的財產。在社會調查中,也有許多人對此表示贊同,認為是給那些‘想在寶馬車里哭’甚至想嫁‘富二代’、‘官二代’的女孩當頭一棒,讓她們清醒,如果房子、家庭背景成為首要考慮因素,最后合不來離婚,還不是‘凈身出戶’”,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傍大款”這種扭曲的愛情觀,如果一起奮斗的婚姻不牢靠,那么坐享其成的婚姻更加不牢靠。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不過從社會的實際情況來看,“男女平等”并未真正成為現實。盡管在職場領域中,女性遭受歧視的現象已經大幅度減少,但是在家庭領域中,男女之間的地位并不平等。舉個簡單的例子,盡管《繼承法》中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但是在一般的繼承中,“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如果家中有女又有子,那么女兒一般很少從娘家取得繼承財產的權利,而父母在其遺囑中也鮮有把女兒列為其遺產繼承者的。正是基于這樣的現實,很多人認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規定,理解成“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份”,因為現在的社會現實,是大多數情況下婚房由男方父母來埋單。但是事實上,這種情況已經有了大幅度的改善。現今的“80后”大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給女兒買房子并不少見。該司法解釋對此進行的規定,只不過是為了更好地厘清父母所贈與不動產的屬性,實現在婚姻財產關系上的形式平等。可是,在我們的觀念中,我們更重視的是實質上的平等,但是在具體的案件中,難免會有各種意外情況發生,沒有絕對的正義,只有相對的公平。當婚姻成了“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當現實與功利驟然成了婚姻的主題,以至需要以司法解釋來規制一年過百萬的婚姻財產糾紛,實在是一種社會的悲哀。前一段時間網絡微博上熱傳了一段老大媽的評價:“說新婚姻法不好的女人都是沒本事的女人,說新婚姻法好的男人都是想離婚的男人,好好過日子的哪用得著婚姻法啊?”的確,感情才是婚姻關系最寶貴的財富,沒有感情的婚姻,爭到最后也是沒有贏家的,不是嗎?(文/劉典)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200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啟動了關于《新婚姻法解釋三》的起草工作。經過充分論證,特別是在廣泛征求、認真匯集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后,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項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十三條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十五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后另行起訴。
第十六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條,本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本新婚姻法解釋三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相關推薦:

子女贍養父母義務(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三)

再婚家庭財產分割(關于二婚離婚的財產分割)

分居離婚證據(夫妻分居需要什么證據)

訴訟離婚時間(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