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領結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或是戶籍證明;
(2)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3)男女雙方的單身以及無血緣關系證明;
(4)3張兩寸以上男女近期結婚登記照;
(5)再婚者準備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登記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結婚登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達到法定婚齡;
3、男女雙方無配偶;
4、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主要包括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身份證是證明個人身份的重要證件,必須攜帶。雙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以證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年齡等關鍵信息。
戶口本原件也是必備的證件之一,它記錄了個人的家庭關系和戶籍信息。通過核對戶口本原件,可以確保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與戶籍信息一致,進一步保證結婚登記的準確性。
另外,近期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是必須的。這些照片將用于制作結婚證,展示雙方的形象和關系。一般來說,需要提供3張左右的照片,具體要求可以向當地婚姻登記機構咨詢。
綜上所述,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這些證件是為了證明雙方的身份信息和關系,確保結婚登記的準確性和合法性。在準備這些證件時,建議提前了解當地婚姻登記機構的具體要求,以確保順利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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