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
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選擇離婚就成了一種普遍現象,很多女人在離婚的時候就會想要和男方索取補償費,來彌補自己的付出,下面是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
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1并不是所有離婚的案件都可以申請離婚補償,由于配偶一方的重大過錯而導致婚姻破裂或一方生活確實困難才可以,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的標準,要根據侵權情節、過錯程度和女方精神損害程度來確定。物質損失的可以列出證據證明直接的物質損失,但是精神損失,我國法律沒有直接規定數額標準,因此需要法官來裁量確定。
一、離婚補償金一般是多少
1、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一方出現出軌、家暴等情況,另一方受害者可以要求離婚,并且要求賠償。
2、但是離婚賠償金的數額,國家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要結合地區的經濟條件,以及個人的經濟水平來定。
3、多數地區一般性的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是1000-3000元,嚴重的精神賠償標準是3000-5000元的樣子,若是犯事方有特別惡劣的行為,對被害人的.傷害程度影響特別大,那么賠償金額肯定要比以上的大很多,具體適宜具體分析。
二、離婚男方要給女方什么補償嗎
1、還是要看情況,若是兩人純屬是因為性格不合,雙方均在婚約期間沒有做什么出格的行為,比如出軌、家暴等。
2、這種是不會有什么離婚賠償金的,除非男方對女方做出什么傷害的行為,精神上的,身體上或者是對其他的家庭成員有傷害行為,女方都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3、因此,若只是協議離婚的話,財產一般都是兩人商議分割,這種是沒有賠償的,只有起訴離婚的時候,才能提賠償金額,并且還要在對方確實又做出傷害的事實,才能要求賠償。
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2一、離婚男方要給女方什么補償?
離婚男方不用給女方補償的,除非是男方自愿,因為沒有法定過錯是不需要賠償的。
離婚屬于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并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協議離婚的條件
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的內容:
1、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離婚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愿”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并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二、協議離婚的法律風險
協議離婚的法律風險: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患。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容,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由于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
2、在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協議離婚后,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離婚就是因為夫妻的感情已經沒有或者說破裂才會選擇離婚的,而如果是男方提出的而且沒有任何的法律規定上的婚姻錯誤是沒有理由要求其給補償的,除非男方認為對不起女方而自愿給出補償的情況是屬于例外,其他一般而言都是沒有任何的補償或者賠償的。
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標準3離婚協議書男方給女方補償費是多少
離婚協議書男方給女方補償費雙方協商。
離婚協議書
立協議人:×××,男,××××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與×××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現因××××××××××,已無法共同生活,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現就財產及子女撫養達成如下協議:
一、×××××××的房產是婚前財產,離婚后歸×××所有,×××搬出。
二、×××、×××的婚生子女×××歸×××撫養,×××每月給×××生活、教育費×××元,直至×××18周歲。
三、現家中的彩電、冰箱、洗衣機、金銀首飾全歸×××所有。
四、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元人民幣,由×××負責賠償。
本《離婚協議書》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立協議人:×××(簽名)
×××(簽名)
年月 日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即通過法院判決來終止婚姻關系,訴訟離婚有許多優點:
1.判決書有強制執行力,假如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當事人可以拿著判決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但是離婚協議書沒有這項功能,如果對方不履行,當事人只能再起訴。
2.判決書相對來說會兼顧雙方利益,比較平衡。由于通過法院,所以文書的質量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下限有保障,不會出現如協議書中一方承擔過多義務或者不承擔義務情況。
當然也有很多缺點
1.要求較高,限制較多。法院畢竟一般人接觸的較少,其立案程序、訴訟程序相較協議離婚都更繁瑣,往往可能不是當事人跑一趟就能解決問題,不少人會選擇委托律師,經濟成本相對來說較高,適合經濟實力不錯以及對方堅決不肯離婚的情況
2.對夫妻感情傷害大,訴訟離婚相對來說大家都要直面生活說出隱私,各種套取證據,大家為了撫養費的微小數額而撕破臉。俗話說不做夫妻還是朋友,可能訴訟離婚很難做到這點
3.耗時較久,以杭州為例,離婚案件一般三四個月審結,時間相對較久。另外由于訴訟離婚,所以判決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法院可能認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可能一次訴訟并不能順利離婚。
協議離婚優缺點和訴訟離婚正好相反
1.協議離婚較快,只要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備齊材料那么當場就可以領取離婚證,非常快速,不用消耗太多時間。
2.協議離婚成本低,只要當事人自愿,那么再現行法律框架下當事人只要跑一次就可以領離婚證,也不需要委托律師等等,時間精力經濟成本都低。
3.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那么爭端相對較少,雙方能夠以比較平和的姿態結束婚姻,不會太傷和氣,不能成為夫妻,也可以做朋友。
4.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書是當事人自己擬定,可以滿足當事人個性化的需求,彈性較大。
缺點主要為:
1.離婚協議書沒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發生對方不履行協議書內容的情況,我們只能通過起訴來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協議。
2.離婚協議書因為自擬,下限沒有保障,由于對相應條款約定的不夠詳細,可能導致之后一系列糾紛。
3.盲目對協議離婚的追求,可能導致離婚遲遲無法完成,浪費大量時間。
訴訟離婚項下的協議離婚比較全面綜合了上述兩種方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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