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
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如今很多的男人就算是結婚了也會選擇出軌,出軌男人很多已不再愛自己的老婆,甚至有的男人在出軌后會和小三同居,這對妻子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么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
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1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同居是否可以追究責任
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同居可以追究責任。如果對方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涉嫌重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起訴人是原配,原配如無能力可報警,由公安機關收集證據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2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是屬于犯法行為,或者說屬于違法行為,但是,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參照下列情形予以判斷:
1、如果尚未解除婚姻關系,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則構成事實重婚,應以刑法258條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明知同居對象屬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配偶,仍與其同居或結婚,則構成破壞軍婚罪,依據刑法259條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無論是否構成上述犯罪情形,對于有配偶者,在婚內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異性,同居的,均屬于婚姻法反對并懲罰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其合法配偶提出離婚,且為無過錯方的情形下,可以依據其婚內出軌的事實,要求損害賠償
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3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嗎?
如果沒有以夫妻名義在一起同居就不算重婚,只能算作出軌。重婚罪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會構成重婚的,甚至在有些人眼中,其實非常清楚原配偶才是自己的妻子,當事人知道跟第三者的關系是不正當的,也從來都沒有想過跟第三者組成婚姻關系。但出軌雖然不是犯罪,卻也已經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
明知他人有配偶還同居要坐牢嗎4如果第三者和已婚者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則涉嫌重婚罪,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您有相應證據可以起訴對方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
或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如果您還有其它疑問,建議直接聯系本律師,以便了解情況給予詳細的解決建議。
婚外同居算重婚罪嗎?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婚外同居是婚姻法所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1、當事人有較固定的住所;
2、保持較穩定的性關系;
3、斷續或較長時間在一起共同生活;
4、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一、非法同居犯法嗎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非法同居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受到法律的禁止,嚴重者按重婚罪處罰。二、非法同居解除關系怎么處理一般來說,在解除同居生活關系時,雙方應首先經協商自愿達成財產的處理協議,協議的內容應不返強制性規定并尊重雙方意愿。但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對于處理同居時的財產產生糾紛的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據此,若當事人雙方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的。1、離婚后,雙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后,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2、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的,經查證確屬非法同居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3、解除非法同居時,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和財產分割,應本著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妥善處理。4、解除非法同居,對在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有條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同意。5、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財物,按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處理。6、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7、解除非法同居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8、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財產的,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