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 可以從生產前15日開始休息,根據我國《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分析:沒有什么明確規定。國家規定一般在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次懷孕七個月就可以申請了。國家規定在職婦女產期前后必須享受的休假: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4、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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