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最新國家法定婚假規定
(一)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二)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具體時間要根據當地的規定。
(三)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四)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五)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六)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長婚假:“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
二、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 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三、部分地區的婚假規定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
“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廣東:婚假3天
上海:婚假3天+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湖北:婚假3天
天津:婚假3天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職工本人結婚,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規定應享受的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條 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從小我們就學習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其中提倡晚婚晚育。為了鼓勵更多人加入晚婚晚育的隊伍,各省市在婚假、產假方面都做了相應的增加。一、晚婚假期多少天?國家對晚婚假的規定,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1.晚婚的定義。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為晚婚。2.初婚年齡的計算方法,以結婚證書上批準的日期為準。計算公式:初婚年齡=結婚證書上批準的日期-本人的出生日期。3.注意事項:(1)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如果一方為再婚,另一方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達到晚婚年齡,也不屬于晚婚。(2)初婚年齡不能以舉辦婚禮的日期來計算。(3)法定結婚年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晚婚年齡是計劃生育法規所規定的提倡結婚年齡,在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基礎上各往后推3年。4、晚婚獎勵:(1)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晚婚假應當在婚假后連續使用。(2)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單位在自行規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二、晚育產假期多少天?《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1.晚育的定義。女年滿24周歲的初育為晚育。2.初育年齡的計算方法,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準。計算公式:初育年齡=孩子出生的日期-母親出生的日期。3.注意事項:(1)晚育以女方年齡為準。只要女方初育時年齡已達到24周歲,就屬于晚育。(2)男女雙方都必須是初育(第一次生育)。如果男方為再婚并且再婚前取得了較好效果。曾生育過孩子,再婚后女方雖然是初育并且已達到晚育年齡,也不屬于晚育。(3)晚育應大力提倡,主要通過宣傳教育方式。以上是關于“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法律客觀:地方條例未修改前晚婚假應照舊實施修改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認為這意味著晚婚假的取消。對此,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回應稱,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并不統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還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機關是否修訂計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婚假取消、增加產假、陪產假等情況需要注意的,山西省取消了一個月的晚婚假,規定山西省婚假為30天。此外,上海市衛計委發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在1月1日領取結婚證的或者生育小孩的都不能享受晚婚假或者晚育假。但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市新修訂的條例于3月1日實施。
法律分析: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僅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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