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平均的結婚年齡都普遍比較低,特別是非洲等不發達國家。
一、中國平均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中國平均結婚年齡大約是26-30歲左右。結婚的年齡的大小跟很多因素有關:個人情況,家庭情況,周圍環境情況,社會情況等因素有關。以下舉幾個例子。
1古代人和舊社會的人結婚都比較早,而現在卻不是,這是社會文明程度造成的;
2農村人比城市人結婚早,是小環境的,人的觀念造成的;
3身體有點問題的人會等到病治好了之后再結婚;
4家庭負擔輕的會比重的人結婚晚;
現在晚婚的年齡大約是(依據城里,不算農村)男性30歲以后結婚,女性27歲以后結婚。
二、我國的法定婚齡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18歲、女不得早于16歲
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我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蔽覈恍┟褡遄灾蔚胤降牧⒎C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我國平均結婚年齡越來越晚,究其原因比較多。常見的主要有生活壓力比較大、社會文明程度等等。
法律分析:江蘇的結婚平均年齡是35.8歲;
北京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7歲;
上海的結婚平均年齡是30歲;
廣東的結婚平均年齡是30.8歲;
河北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6.9歲;
陜西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8.3歲;
江西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7.6歲;
湖南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4.98歲;
四川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9.2歲;
云南的結婚平均年齡是26.5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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