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財產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清查:
1、通常由當事人自己查,也可以委托訴訟律師進行清查;
2、清查的方式必須是合法的,如果是采用不合法的方式調查得出的是不會被人民法院采用的;
3、如果當事人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調查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離婚財產調查取證的方法: 1、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后律師憑申請令對財產進行調查取證,或者是律師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為財產調取證據; 2、當事人也可以在取得對方銀行卡信息,如卡號、開卡人姓名等之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法院依職權為財產調取證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離婚財產為了解決怎樣調查離婚財產,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離婚財產調查查什么。離婚財產調查就是調查對方擁有什么財產,擁有多少財產。因此,離婚可以調查的財產有:對方收入情況、對方房產情況、對方車輛情況、對方公司股份、對方股票、基金等的情況、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也就是說對方擁有所有的財產都是調查的內容。了解了離婚財產調查的內容后,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呢離婚財產調查可以有四種方法: 1、自行調查,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折、房產證、工資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2、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3、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于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以上就是怎樣調查離婚財產,如何調查離婚財產的幾種調查方式,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您適合于那種情況還是需要視自己的具體情況而定的。二、離婚財產調查注意什么離婚財產調查是對私密的財產進行的私密調查,因此在調查離婚財產時需要注意一些事項,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那么,離婚財產調查注意什么呢 1、事先預防法: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對于大額消費的,應當保存好相關的出資證據,如,應當保存好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2、事后補救法:如果事前因為感情還好,或者其他原因并未獲得有效憑證的,此時需要做的就是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全財產等。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離婚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離婚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離婚 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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