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 夫妻雙方一旦發覺夫妻關系行將破裂時,為防止一方單方面處置財產,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時那樣把財權交給一方;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 夫妻共同財產 ,另一方要及時制止,特別是對一方以捐贈等名義將財產轉移的情況,不可掉以輕心。 2、財產公證或協議 預防因離婚引起的財產糾紛,最好辦法就是財產公證。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 約定婚前財產 ,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 財產如何分割 進行約定。 3、夫妻對存款設聯名賬戶 由于轉移現金很難取證,因此夫妻可對存款設聯名賬戶,防止對方擅自轉移。一旦發現對方有財產轉移的跡象,要多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儲種、在哪個儲蓄所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證據。 4、可向法院 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一方又找到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如果還未起訴或已起訴,發現另一方已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客觀: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行為解決辦法: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93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訴前保全是在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于情況緊急的情形,如還未起訴時就發現對方已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之內,申請人必須起訴,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訴訟保全是當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訴后,發現對方有毀損、隱匿、轉移、變賣財產等跡象時,申請法院采取的財產保全的措施。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負有保管被保全財產的義務人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隱藏、轉移、毀損或變賣財產。此外,《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財產保全主要適用于給付之訴。離婚訴訟是解除夫妻關系的變更之訴,如果同時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的給付內容,可以適用財產保全措施?!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二)》第二十八條對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保全措施作出規定:“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該條主要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提供擔保的數額可適當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法律分析:方法一:財產公證或協議;
方法二: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
方法三:夫妻對存款設聯名賬戶;
方法四: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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