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二、離婚證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這也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要知道離婚不是兒戲,需要雙方都考慮清楚,這樣才能避免出現沖動離婚的情況。若是真不能過下去了就要依法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華律網專業律師。
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6、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1、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2、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3、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4、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但是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我們都應當注意離婚協議書的書寫。還需要注意離婚證登記以及離婚相應的法律規定,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手續也不相同。現在,我將在下文就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一、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
(一)協議離婚所需帶手續: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訴訟離婚離婚需要攜帶的手續是:
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協議離婚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離婚登記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起訴、受理、調解、裁判、執行等。
(1)當事人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
(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審理前需進行調解。
(3)依法予以裁判。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的解答。根據上文可知,不論離婚雙方選擇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和照片,唯一不同的是,采取協議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采取訴訟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果您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還有疑問,您可以聯系的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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