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領取結婚證不是必須婚前體檢,當事人結婚的,可以選擇做婚檢,也可以選擇不做婚檢。只要符合結婚年齡以及當事人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當事人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成為夫妻,而不要求婚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檢,顧名思義就是婚前的檢察,雙方都需要到相關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保證以后的健康問題。那么如果夫妻雙方決定了結婚,領結婚證的是后需要進行體檢嗎?對于此問題,我為您總結了相關知識,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 領結婚證不需要婚檢,我國目前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舊條例規定,在實行婚檢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檢查證明。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民法典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 一是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檢機構出具的檢查結果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否可以辦理登記。 二是由于檢查沒有針對性,這就造成婚檢中存在檢查項目多、收費高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愿到醫院檢查身體。二、婚檢項目: 1、肝功能(兩對半)各型肝炎、肝臟損傷診斷。如果母親是病毒性肝炎患者,沒有及時發現,懷孕后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早產,甚至新生兒死亡。肝炎病毒還可垂直傳播給孩子。 2、血常規(血型)及早發現貧血等血液體統疾病,因為如果母親貧血,不僅會出現產后出血、產褥感染等并發癥,還會殃及寶寶,給寶寶帶來一系列影響,例如易感染、抵抗力下降、生長發育落后等。 3、尿常規有助于腎臟疾患早期的診斷。十個月的孕期對于母親的腎臟系統是一個巨大的考驗,身體的代謝增加,會使腎臟的負擔加重。 4、糞常規消化系統疾病、寄生蟲感染診斷,例如弓形蟲感染,如果不及早發現,會造成流產、胎兒畸形等嚴重后果。 5、婦科內分泌全套月經不調等卵巢疾病診斷,例如患卵巢腫瘤的女性,即使腫瘤為良性,懷孕后常常也會因為子宮的增大,影響了對腫瘤的觀察,甚至導致流產、早產等危險。 6、白帶常規篩查滴蟲、霉菌、細菌的感染,如果患有性傳播疾病,最好是先徹底治療,然后再懷孕。否則會引起流產、早產、胎膜早破等危險。 7、胸部透視/攝片結核病等肺部疾病診斷。患有結核的女性懷孕后,會使治療用藥受到限制,使治療受到影響。而且,活動性的結核常會因為產后的勞累而加重病情,并有傳染給孩子的危險。 8、染色體檢測及早發現克*征、特納氏綜合癥等遺傳疾病、不育癥。 9、全身體格檢查全身檢查及生育能力評估。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知道,在前段時間,國家已經取消了婚前婚檢的制度,婚檢可以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慮,國家沒有強制的要求,現在結婚是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結婚的程序。我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