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婚前財產如果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約定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采用書面形式的約定,夫妻雙方對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下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大家一定都很感興趣,那就是我們在結婚之前買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首先給大家說說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它是指兩人結婚后才有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并且雙方都有參與出資。所以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結婚之前買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買的房子肯定不算共有財產,除非婚前買的房子賣了之后,你們重新買的房子才屬于共有財產,所以即使你婚后以你個人名義買的房子都算共有財產的,而且買之前也要你出示婚姻狀態.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結婚之前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婚前買房房產證署應進行充分協商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么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并使得這一方處于不利位置。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后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2、各方出資贊助買房錢款約定清楚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么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
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于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婚前財產怎么分配?
問題一:夫妻婚前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問題二:婚前財產離婚怎么分 婚前財產范圍定義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婚前財產相關法律法規在我國早期的婚姻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婚前財產未作規定,默認結婚后所有財產為雙方公共財產。但經修改的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在理解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并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釋權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做法,第18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相抵觸,因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為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婚前財產法理分析1、婚前購房界定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于前者,答案很簡單。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對于后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進行按揭貸款,并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 有人認為,鑒于房產在法律上屬于不動產的范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后以共同財產支付的。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于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
問題三:結婚前的財產怎么分配? 首先,實在忍不住對于樓上的回答狂汗了把...我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這樣的回答了,完全就是復制粘貼的。不知道是不是哪里的所謂“工作人員”?笑~
鼎不管以后是不是補開,欠款的原因都是在婚前形成的,屬于婚前財產。如果欠條是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沒有權利分配此財產。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歸還
看樣子才剛剛結婚啊...我也不知道該怎么說了,這樣的婚姻實在是...只能就法律方面的問題回答LZ,女方有權要求男方歸還,如果男方拒絕歸還女方可以報案或者向法院起訴
問題四:婚前財產婚后怎么分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要看房產證登記情況;剩余貸款是否夫妻共同債務也要看房子是共同財產還是你的個人財產來定:如果是共同財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就是你的個人債務 (1)此房是你結婚前所買,如果房產證上也只登記你一人的名字:這房應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她無權要求分房。 (2)如果你將房產證登記為你們兩人的名字:這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她有權要求分房,你在婚前所付的首付和所還的房貨視為你對她的贈與了。 (1)即使房屋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你在結婚后所還的房貸,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你與她書面約定了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所還的房貸就也是你的個人財產了,如果離婚不用再補償她),離婚時你應將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錢補償給她。 婚前財產婚后共有嗎 婚前財產算婚后的共有財產么 該男子曾離婚,擁有一套軍產房,在婚之后現下準備離婚,育有一子,孩子準備留給女方,該房子是否算共有財產而分配么 ? 按照我國的婚姻法,夫妻財產制分為約定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他們之間的關系是,有約定的[更多] 婚前財產婚后要加名字
問題五: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配 如果她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那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的話(比如購房發票,購房合同上面明確的日期)
那么任何條件下的離婚,也沒你的份!但是房子在你們婚后這段時間內升值的財產你是有權得到的!
比如,當時她是花50萬在你們婚前買的房子,但現在你們離婚房子升值了,值100萬了,其中升值的50萬只屬于你們共同財產的!
如果是她有外遇在先,造成婚姻破裂的,你可以申請賠償,即離婚的時候,你們的共同財產,你可能會多分一些!
問題六: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后如何分配 對于婚前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的協議約定,屬于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需要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縱橫法律網-廣東際唐律師事務所-韋鋒律師
問題七:怎樣才算是婚前財產?離婚后怎么分配 如果你買的樓是一次性付款的話那就是婚前財產,如果是貸款購買,婚后需要分期還款的話,那就是有部分產權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打個比方:如果你買的房子是80W,如果結功前全部付清,那就屬于你個人的。如果你首付付了20W,在婚前你又分期付款還了20W,然后你就結婚,那么這個房子中有50%的產權是你的個人財產,剩下的是夫妻共同擁有的,那么在房子貸款全部付清后有財產糾紛,那么男方就擁有75%的產權,女方擁有25%。如果首付中還有其他人付的錢,比如你的父母,那么他們也是有一部分的產權的。
問題八: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應該怎么分配?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房子是他婚前所購買,是屬于他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保險是婚后買的,但由于是他自己給他自己買的,保險的不可分割性,根據規定但個人人身保險又是屬于個人財產,法院如果判的話也許會還是歸他個人所有,根據情況也可能也會讓他用一定金額補償給妻子,或者看看受益人是誰 希望對你朋友有幫助
問題九:婚前財產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你好,這個不可一概而論,我國現行婚姻法對于婚前財產采用三分法,財產本身及自然增值部分、孳息、運用的收益;
對于其中的收益部分,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一般由雙方協議分割,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對于財產的貢獻度進行分配并適當照顧女方權益;
不過具體做法及劃分可能需要借助專業機構。
相關推薦:
婚前財產歸誰所有(夫妻婚前的財產應歸什么所有)
非法收養孩子會怎樣(非法領養后果)
收養子女手續(收養子女需要辦什么手續)
變更撫養權條件和程序(撫養權變更需要什么手續或者條件)
夫妻婚內協議(婚內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