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有判決書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訴訟離婚是重要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的,由法院進行判決,那么法院判決離婚有沒有判決書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法院判決離婚有判決書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后,判決雙方離婚的,是有判決書的,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到當事人,離婚判決書相當于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起訴離婚離婚判決書丟失怎么辦 離婚判決書丟了,可以申請補辦。 在哪里法院判決的離婚,就到哪個法院去申請補辦。 方法是,持本人身份證,直接到法院服務中心,說明判決的年月,然后查出檔案編號,分管領導簽字,再到檔案室復印,加蓋印章即可。 必須是本人親自去。 如果持有的離婚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然后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即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復印判決書并由檔案室價格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后,判決雙方離婚的,是有判決書的,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到當事人,離婚判決書相當于離婚證。
離婚判決后多久可以拿到離婚證
法院判決離婚后,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影響到當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財產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記結婚是否合法等。因為我國采取二審終審制度,故判決書的生效時間也隨著是一審還是二審判決書而定。下面介紹關于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需要注意的幾種情況:
1、一審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一審的離婚判決書,那么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若在這段時間內雙方均不上訴的,則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
2、二審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二審的離婚判決書,那么簽收離婚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因為這是終審判決
3、其他說明如果拿到的是一審判決書,建議找主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對于第一審法院的裁判文書或者裁定,如果當事人沒有上訴而導致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生效的,則當事人可要求法院開具判決生效的證明。要弄清楚離婚判決書多久生效,首先要確定是一審還是二審的離婚判決書,因為一審之后,雙方都是可以上訴的,因此這兩種情況是不一樣的
因為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離婚,另一種就是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兩種離婚的方式不同,但是結果是一樣的,都是解除夫妻關系的方式。
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得到的是離婚證,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得到的是判決書或調解書。這兩種文書的效力是相同的,不需要辦理了離婚判決后,再辦理離婚證
其他有關規定,
當然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的,如果法院依法判決夫妻離婚,那么必須等到該判決書生效之后,才算正式離婚。如果說法院判決離婚,但是該判決書沒有生效,男女一方在此期間結婚的,那都是重婚。只有等到判決書生效之后才視為夫妻雙方正式離婚,而到民政部門的辦理離婚證當即就可以生效。這一點需要人們注意。
在我國,結婚證是由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頒發。對于男女雙方自愿協商一致,對子女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機關收回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因此,離婚證是由 婚姻登記機關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時頒發。
對于離婚,在現實當中,存在大量不能協議離婚的情形。這時,男女一方就需要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婚姻問題。
法院對于感情破裂情形的,可能判決離婚或通過調解離婚。
對于離婚者而言,在法院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則拿到手上 可能是判決書或調解書,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離婚證,證明已解除婚姻關系。
因此,離婚證與法院判離婚的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證明雙方已解除婚姻關系;有了離婚判決書不需要再拿離婚證;實質上頒發部門不一樣,兩者只能有其一,也不可能既有判決書又有離婚證。
因為判決書或調解書記載了男女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和雙方財產的情況信息。如在辦理子女升學、房屋買賣及辦理出入境等需要提供婚姻證明時,反復出示可能會造成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因此離婚證明書就起到了一種便攜的證明作用。希望各地方予以推廣。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法定途徑。如果當事的夫妻雙方,對離婚完全一致,沒有異議,而且對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都達成一致,那就是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去領取離婚證,離婚證,是夫妻關系解除的法定證明。
在日常生活當中,法院作出離婚方面的判決是存在著非常重要的強制力的,也就意味著雙方夫妻關系已經完全的在法律上面解除了,當然很多人認為其中必須要有一個離婚證來證明,但實際上這種離婚判決書就可以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怎么判
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判刑如下:
起訴離婚第一次不一定會判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變更撫養權需要的手續有:
1、轉讓撫養權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更有利于孩子生活,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
2、雙方選擇進行公證的,可以準備好變更撫養權所需材料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
3、父母雙方協議好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也可以不進行公證。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綜上所述,第一次訴訟離婚如果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可以判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院離婚是離婚書還是判決書
法院離婚是離婚書還是判決書法院離婚給的是判決書,不是離婚證。
【拓展資料】判決書不能換成離婚證。 因為離婚有兩個途徑,一是協議離婚,到民政局登記,領取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到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 所以,只要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就不需要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了。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我國法律對于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列舉了以下幾種情況: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當下比較流行的是“包二奶”、“小三”等問題,發生這種情況,法律是不會漠視合法夫妻的權益的,所以,夫妻一方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被起訴離婚的,法院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一般會支持另一方的離婚訴訟請求。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賭博、吸毒等行為是嚴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諧的違法行為。配偶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經多次教育而屢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訴離婚的,經調解無效,一般法院會準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在這個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中,不管是雙方的自愿分居還是一方的主動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滿兩年說明夫妻在比較長的時間不堪同居,夫妻關系確實無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離婚,但另一方已不愿與之生活,勉強維持對雙方都是痛苦的事,當事人以此事由訴請人民法院離婚的,如經調解無效,一般會準予當事人離婚。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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