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監護人的利益應當如何維護(監護人應當按照什么原則履行職責)

首頁 > 婚姻繼承2025-02-28 22:18:35

監護人的職責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監護人的職責 如下: 1、代理被監護人實施 民事法律行為 ; 2、保護被監護人的各項權利,包括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被監護人的財產誰能處理

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財產,但只有在保護被監護人的利益范圍內處置,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明確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監護是為了監督、保護未成年人而設置的一項制度。其中,承擔監督、保護義務的人稱為監護人,受監督和保護的人稱為被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非為被監護人的利益拆枝橋,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療、出國留學等,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一般由與被監護人有親密關系的人承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旅猛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搭跡,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監護人按照什么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監護人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親屬;
4、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于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在法律上,對待未成年人和老人都有規定的監護人,而且被監護人的權益需要監護人來保護,因此監護人必須完成自己的使命,以下分享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1

   一、監護人的權利是什么以及義務有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匯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二、相關法律規定:

  1、《民法典》第36條規定:“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2、我國《民法典》第35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違背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3、《民通意見》第10條規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4、《民法典》第3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2

   一、監護人的權利及義務

  監護人,指的是對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的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監護人包含:包括:法定的監護人、指定的監護人、遺囑監護人以及委托的監護人。

  以上四種形式的監護人又可以被分為:未成年人監護人和患有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1、保護被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被監護人出于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和職責予以保護。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根據《民法典》第23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所代理進行的活動領域不限,較多地表現為諸如買賣、租賃、借貸等財產性質的活動,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質的`民事活動。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監護人應當盡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民法典》第118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如果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我國法律對此進一步相關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如果因監護人管教不嚴,致使被監護人實施不法行為造成他人損失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職責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監護人在承擔賠償責任時,應首先從被監護人的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以自己的財產適當承擔。

   二、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3

   成為合法監護人的方法

  (一)當然設立,指第一順序人全體做監護人。

  (二)協議設立,可分四種情況:

  1、當第一順序人為二人以上時,經其協議,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監護人。

  2、經各順序人協議,由第二順序人做監護人。

  3、經精神病人監護人各順序人協議,只由第三順序人或第四順序人做監護人。

  4、經各順序人協議,由各順序人共同做監護人。

  (三)公權力指定設立,即由主管組織指定監護人的設立方式。其要件為:

  1、須不能依照當然設立和協議設立程序產生監護人,尤其對于何人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情況。

  2、須由主管組織指定。關于主管組織,民法通則規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當父母不在同一單位時,則有兩個有資格指定的機關),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員會。在為精神病人指定監護人時,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員會。

   初中生監護人要履行的義務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相關推薦:

監護人的利益應當如何維護(監護人應當按照什么原則履行職責)

領養小孩的條件(領養孩子的要求和條件)

婚后買房只有男方名字還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后買房只寫男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轉繼承制度(什么是轉繼承制度)

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預防犯罪的有效方法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