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費未能支付如何處理
若離婚后有一方未能支付撫養費用,可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若無法達成共識,則需通過訴訟途徑或請求對判決書中涉及撫養費用的部分進行強制執行來維權。
若其中一方經濟狀況困難且無力自行維持生活,在特定情況下,可能無需承擔撫養責任。
若由于對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等原因導致撫養費用無法收取,可考慮用其財產折抵子女撫養費。
父母離婚子女如何維權
父母離婚后,如果未與子女生活的一方未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書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子女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判決后仍不履行的,子女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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