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小孩子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么
收養小孩需準備以下資料:首先,收養人需提交收養申請書及身份證和戶口本,用以證明身份信息。
其次,需提供由工作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個人狀況證明,內容涉及婚姻狀況、是否已有子女以及是否具備撫養教育能力。
還需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檢查證明,以確保收養人身體健康,適合撫養孩子。
若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或兒童,則還需提供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及收養人無子女證明,由常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如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或兒童,還需提供撿拾棄嬰或兒童的報案證明。
對于收養繼子女的情況,只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明即可。
公民收養小孩的具體流程
流程如下:
首先,收養方需向當地登記機關遞交收養申請及相關證件,如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個人婚姻狀況、育兒能力等的證明文件。
其次,若收養棄嬰或找不到生父生母的孩童,還需要提供常住地計生部門開具的收養人生育狀況證明。
最終,收養登記依級別劃分,涉及內地公民之間的登記,統一由戶口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處理。
收養小孩有什么手續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五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
相關推薦:
收養小孩需要提交什么資料(領養孩子要辦理什么合法手續)
婚前購房共同還貸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婚內共同還貸如何分)
人工授精的子女是否具有法定繼承權(借精生子有繼承權嗎)
離婚撫養費少付如何維權(撫養費給少了會被起訴嗎)
收養小孩的條件(領養孩子的要求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