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老婆再撒嬌要錢給不給?
我認為堅決不能給,夫妻既然離婚了,雙方從法律上來說,不再存在任何關系了。雖然說是兩個家庭矛盾引起,畢竟離婚成了前妻和前夫,有必要在前夫面撒嬌的必要嗎?用撤嬌方式騙取前夫錢財,太掉自己身價了吧!不知羞恥用此劣質手段,自己的臉面往哪里擱。
孩子的撫養費離婚前已經分配好了,也已夠你兒子生活和其他的費用了。一個女人無限量的隨意花錢,他的男人再本事,最后還是被搞得傾家蕩產,何況你現在不是她的老公!一個女人離婚了還繼續與前夫撒嬌要錢,談何體統?一個男人已經離婚了又與前妻瓜葛不清,這是名離實存的夫妻。現在你們要么就復婚,要么就什么都不要去管了,何苦呢???
離婚就意味著你們之間不存在任何利益往來了。你前妻還厚著臉皮撒嬌問你要錢,你是完全可以拒絕的。如果,你覺得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還可以的,你就又心一軟,接濟了她,給了她錢,那么,你將為你這一次情感上的藕斷絲連,為你前妻及她家庭作出無休止的犧牲。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你堅決不能給。你所講的,你們感情還可以,也只是你單方面的觀點而已,是你對自己前妻還念念不忘。是一種執念而已。
而作為你的前妻,在她的思想意識里,是否也是這么想的呢?這就很難說了。所以,別再被她的撒嬌蒙敝了你的雙眼,采取當機立斷,果斷拒絕的處施,徹底消除你前妻及你前岳母對你曾經造成的物質上依賴。當然,你覺得于心不忍,還想接濟她們的,那是你自己的事情。這樣的混水只會越攪越混,人性的弱點就是心軟和別人對你的貪得無厭。
老婆要20萬才肯離婚怎么辦
離婚時女方要錢可以私底下和對方來進行一個商量,比如說將具體的金額問題能夠達成一致的,就通過一個協議固定下來,如果確實沒有辦法協商一致的話,所要的金額過高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走這種法律的程序來判決。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如果滿足不了對方的要求是很難協議離婚的,但法院起訴的話肯定要很長時間,因為法院判定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破裂,但這東西很難說是否破裂,也無法證明,主要是瞧當庭法官的理解,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第一次起訴不會判離,所以判決生效后過半年你再起訴,第二次起訴判離的可能性30%,然后是第三次起訴,可能性也就50%。如果協議離婚不成的話,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離婚后財產的分割是按照閨婚后財產處分的,如果不是一方過錯離婚的話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也就是說只要是你們結婚后的財產,每個人都有一半,例如婚后買的房子,家電,車,工資,存款等等,如果是對方出軌等導致的離婚,可以讓對方凈身出戶的。
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2、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
3、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婚姻關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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