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情況,都是不可以在網上申請的。協議離婚可以在網上預約申請辦理時間,但仍需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而訴訟離婚則需要帶上相關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申請不可以完全在網上進行。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相關手續。
對于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經過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結束后,雙方還需親自到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雖然部分地區可能提供網上預約離婚登記服務,但實際的辦理過程仍需要當事人到現場進行身份核實、材料提交等步驟。
對于訴訟離婚,則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相關環節也要求當事人或代理人親自到法院參與。網上可以申請立案,但后續的庭審、調解等程序還是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場。
因此,雖然網絡技術發展迅速,但目前我國的離婚申請還不能完全在網上進行。如果需要離婚,請務必選擇合法途徑,并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操作。
在網上辦理離婚是指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離婚程序的啟動和部分流程操作。目前,中國部分地區已實現在線提交離婚申請,并通過網上法院系統進行相關訴訟程序。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在網上提交材料和進行初步的流程,但根據法律規定,離婚登記或判決仍需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進行現場確認和簽字。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好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和證據材料。如果有孩子,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戶口本。
2、實名認證:在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中完成實名認證。
3、選擇法院:在選擇省份和法院后,案件類型選擇“民事一審”,進入立案界面。
4、上傳材料:按照提示上傳起訴狀、證據材料以及原告的身份證的照片,確認上傳信息無誤后提交。
5、審核與繳費:提交材料后,法院工作人員會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需繳納一定的受理費,完成繳費后案件就立案成功了。
6、后續流程:立案成功后,根據情況可能會經歷調解和開庭等流程。
如果是協議離婚,還需要經過一個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結束后,雙方可以共同到民政局申請領取離婚證。
1、結婚證書或婚姻登記證明。
2、雙方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
3、如有子女,子女的出生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
4、財產證明(房產證明、車輛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等)。
5、擬定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有初步協議的話)。
6、根據當地要求可能需要的其他證據材料(如婚姻狀況證明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分析:在手機上不可以直接申請離婚。離婚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都同意,可以寫離婚協議,然后去民政局辦理;如一方不同意,建議去法院起訴離婚。協議離婚的可在手機網上預約辦理時間。1、進入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根據顯示信息,選擇你所需要辦理的預約服務;2、按照提示的步驟,填寫相應信息,即可完成預約。3、預約完成后,可以進行查詢、評價、取消預約。4、網上預約需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受理日期為30日內的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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