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處罰賠償具體如何規定?
重婚罪的處罰賠償并沒有明確的標準要求,但是對于重婚罪行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處罰責任,此外由于重婚行為導致婚姻無效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對于造成對方物質損害以及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具體賠償標準應當結合案情實際作出判斷,法律上并沒有明確標準,一般不超過五萬元。
重婚罪導致婚姻無效的,除了承擔刑事處罰責任以外還需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但是對于重婚罪進行賠償處罰,法律規定中沒有做出統一的規定,一般情況罰款多判300-5000元,較為嚴重點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會超過5萬元。重婚賠償有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 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在婚內與他人結婚的話,就會構成重婚罪。按照規定,犯重婚罪的,不僅要受到刑事處罰,還要對另一方進行民事賠償。
具體規定如下:
1、應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并根據上述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原則來確定賠償額的份額或比例才能恰當與公平。
2、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如金錢等不足于賠償無過錯方損失或者其共有財產分割時,過錯方所分得的財產如房屋等無法通過折價或抵償的方式賠償對方損失的,則人民法院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來確定其精神損害賠償數額。
3、物質損害賠償額在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應優先考慮和照顧,并根據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程度、過錯方的主觀過錯責任之大小及其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來確定其在夫妻共有財產中的份額或比例。同時,今后生存的需要也應給予過錯方一定的共有財產。
4、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損害賠償系數并優先確定物質損害賠償額,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第10條即根據侵權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并便于法院的執行及無過錯方權利之實現,使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都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功能與作用,從而對各個婚姻家庭產生制約及規范性影響。當然,如果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財產無法再賠償其損失,則另行確定其賠償額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無過錯方因重婚者重婚行為提起離婚損害賠償時,法院依法對其進行救助與支持是必然的,這也是維護弱者合法權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復雜的一面,重婚行為一樣也存在著復雜的情形。
綜上所述,重婚當中的民事賠償,其實就是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因重婚行為提起離婚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因導致離婚的責任完全在于過錯方,因此不論是在物質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方面都應當給予無過錯方充分的救濟與支持。但究竟確定多少損害賠償額才合理,才符合錯責一致的原則。
重婚罪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我國法律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重婚罪的賠償標準,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對方在婚內構成重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至于重婚罪的損害賠償,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請人民法院判決賠償。
一、重婚罪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重婚罪的賠償標準沒有明確規定,法律只規定,構成重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重婚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屬于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于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四、重婚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么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么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如果確認是重婚無疑,即使過錯方支付了損害賠償金,也仍然要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的,重婚罪的判刑標準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且,重婚屬于無效婚姻,所以,雙方并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
重婚罪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律師解答:可以要求。(一)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二)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相關推薦:
重婚要求賠償(重婚罪一般賠償多少錢)
離婚三次開庭(離婚案第三次開庭會當場宣判嗎)
離婚期間出軌(出軌算不算離婚的重大過錯)
軍婚離婚報告(部隊離婚需要打報告嗎)
不肯離婚的人(為什么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卻不肯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