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能拖著不離婚?
第二次又怎樣才能拖著呢?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調解無效,判決準予離婚的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如果我不想離婚怎么辦
如果不想離婚的話,就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主動承擔婚姻中的責任
很多人認為,婚姻出現問題完全是對方的責任,只要對方認識到并加以改正,婚姻就能繼續下去。即便認為自己有責任,那也只是一點點,而自己這一點點問題是能夠改正的,關鍵在對方。所以,他們會認為:雖然這次是自己主動尋求挽救婚姻的方法,其實是替對方找的,假若對方來接受輔導,才會有效果。
可以設想,這些人把婚姻出現問題的責任全都歸咎于對方一人身上,有的人好像認識到自己也負有責任,在某些方面作得不夠好,但卻又把挽回、改善婚姻關系的責任又推到對方身上去了,婚姻關系怎么可能處理得好呢?!
2
積極改善婚姻相處模式
“婚姻就是兩個人搭伙過日子”的觀念,仍在大量的人群中存在,這些人的婚姻極大地受他們的原生家庭(父輩、母輩的家庭)模式影響。他們耳聞目睹了父母間的爭論此起彼伏,但仍能相伴一生。而幸運地是他們的前一階段的婚姻模式也是這樣,雖有一定的波瀾,但終能夠安穩地退去。直到有一天,配偶堅決地提出離婚時,他(她)根本無法相信這會是真的,甚至會認為配偶是不是神經有問題了。
婚姻相處模式出現問題的信號,其實是日常的生活中會不斷地閃現,很多時候是配偶明示或暗示的提醒。很多來我這里咨詢的朋友(大多是女性),他們會對我說其實他們的婚姻中并沒有出現什么大的問題,甚至是自己一方根本就沒有什么原則性的錯誤(在他們認為,只有自己出軌了,對方才有理有提出離婚)。當我問他們,若我幫助他們把對方拉回了家庭,日后打算如何過時,他們大多一片茫然。當我提醒他們,如果日后的婚姻生活仍繼續現在的模式,那為挽回婚姻所付出的種種努力就沒有任何意義,對方仍將再一次的提起離婚,這時才恍然大悟。然后,他們慢慢地能夠回憶出,配偶在以前的婚姻生活中其實有種種的要求自己改變的提示。經過與他們一一的探討,大多能夠醒悟過來,原來自己確實存在這方面、那方面的問題,而改變起來也沒有想像中的那么困難。
怎么樣去跟岳父說不離婚
你和妻子鬧離婚,鬧到岳父也知道。說明事情很難收場。
離婚是夫妻的事,如果想讓岳父幫你不離婚,必須把事情經過以及你以后如何做,怎么讓妻子過好日子都要講清楚。
同時改正毛病,做好丈夫做到實處,讓岳父看到你的信心。看到你的誠意。
同時要妻子更好,把自己的缺點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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