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一方對財產分割又有異議的,該怎么辦
協議離婚后,對原財產分割部分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應的理由,如果不存在欺詐、重大誤解等情形的,協議合法有效;如果在分割時,有隱瞞、轉移財產等情形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法條鏈接:《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你要有證據證明該協議無效,否則就得執行。無效合同,又分很多情況,是否真實意思表達、是否公平公正、是否違反誠實信用、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等等;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感情破裂已經協議離婚,那就僅就雙方共同財產分割異議部分提起訴訟即可。
您好,協議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法有效。對方主張重新分配的,需要合法理由,否則法院無法支持。
協議不成,自然找法院起訴解決了。
去法院起訴。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怎么辦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如果當事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該財產的存在和實際占有狀況,卻不提出分割要求的,應視為其默認對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放棄分割要求。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該財產存在,而導致當事人未提出分割請求,引起遺漏分割的,應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訴訟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訴訟離婚后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的上述行為,有新證據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二、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九條:男女雙方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返回,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協議離婚后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漏分的財產;
2、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3、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須存在欺詐、脅迫的前提條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對協議離婚的財產進行重新分配。
離婚后有未分割財產的應該怎么辦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如果是一方隱匿、轉移的,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你好,如果是訴訟離婚:1,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2,離婚后發現另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行為或者偽造債務侵占財產,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如果是協議離婚,對于以下幾種情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財產。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2,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3,登記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者偽造債務侵占財產,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雙方可以就財產部分另行達成協議,無法協議的,另行起訴
繼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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