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哪些東西必須歸女方所有?
離婚后必須歸女方的三樣東西如下:
1、女方的個人賠償。女方因為意外獲得的賠償,離婚之后男方也是沒有任何權利分割;
2、婚后女方父母出錢買的房,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后男方無法要求分割;
3、遺囑中給予女方的財產,如果家里老人在離世之前,有明確立下遺囑將財產給予女方,這份財產無法進行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般離婚小孩歸男方還是女方
一般離婚小孩的判決視情況而定:
1、判給女方。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給女方;
2、判給男方或者女方。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隨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協議離婚撫養費給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4、兩個孩子時,撫養費一般原則上,雙方分別撫養一個時,互相不需要給撫養費;如果都是一方撫養,另一方需要每月給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三樣東西歸女方
據我了解以下三樣離婚后歸女方:
1.女方的婚前財產。
2.女方的個人物品。
3.工傷、意外等之類的保險賠償。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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