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訴訟書范文范本如何寫?
離婚起訴書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被告劉××,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其中50000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F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100000元中的50000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
××年×月×日
二、撰寫離婚起訴狀用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情緒的影響寫下對自己不利的語言。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離婚分為兩種,一種為訴訟離婚,一種為強制離婚。在訴訟離婚時,我們應當注意并且了解訴訟的整個法律流程以及離婚起訴書的格式要求等,以免出現錯誤書寫、遺漏事項等情形,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維護。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狀況;此刻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此刻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務必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我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我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我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擴展資料:
離婚起訴書范文
原告:XXX,女/男,(民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身份證號碼:
被告:XXX,女/男,(民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電話:身份證號碼: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XXX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XX市XX區XX路XX號XX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XX年X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XX月XX日到XX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XX年XX月XX日生下兒子XXX。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一樣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好處,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XXX一向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向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持續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