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取現金多少算大額轉移
1. 離婚前,將現金轉移給父母并不一定構成大額財產轉移。是否構成轉移取決于當地經濟狀況和消費水平,以確保父母得到適當的撫養費。
2. 然而,如果存在惡意的、一次性的大額現金轉移給父母,這可能涉嫌財產轉移。
3.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聲稱另一方惡意轉移、隱藏、毀損或變賣共同財產,該方需要提供證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院可以調取相關證據,但需要有關方面提供必要的線索,如身份證號、銀行賬號、房產地址等。
4. 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關于協議離婚的規定,以及第一千零七十九條,關于訴訟離婚的規定。這些條款涉及離婚協議的簽訂、離婚訴訟的調解和判決,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法院應準予離婚。
離婚前取現金轉移違法嗎
離婚前取出現金轉移財產是否違法取決于具體情況:1. 如果是有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行為是違法的。2. 如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出售、毀壞或揮霍共同財產,或者制造虛假的共同債務以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對該方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如果另一方發現此類行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財產。這種請求通常在發現上述行為后的兩年內提出。
個人債務的情況包括:1. 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2. 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這種約定通常不對債權人產生法律效力,除非債權人知情或事后同意。3. 夫妻一方因不合理個人開支,如賭博、吸毒或酗酒所負債務。4. 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以及隨之產生的債務,由接受方單獨承擔。5.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無撫養義務的人所負債務。6.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7. 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例如犯罪或侵權行為所負債務。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權探望子女,而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的方式和時間由雙方協議,如協議不成,法院將作出判決。如果探望對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中止探望權;當中止原因消失后,應恢復探望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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