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一審和二審間隔多久
法律分析:離婚案一審后二審要等三十日到三個月時間會有裁判結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官司一審和二審間隔多久
離婚官司的一審結束后,二審通常需要在30日至3個月內進行。具體的等待時間以及相關流程如下:
1. 離婚案件的一審判決后,如果當事人選擇上訴,從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大約需要30日至3個月的時間來安排二審。這個時間段涵蓋了從法院受理上訴到開庭審理的過程。
2. 如果一審后當事人選擇撤訴,撤訴的申請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起訴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撤訴必須是自愿的,不得受他人強迫;撤訴行為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撤訴必須在法庭宣判前提出。一旦法院裁定準予撤訴,案件將不再繼續審理,訴訟即告結束。在撤訴后,如果原告在沒有新情況或新理由的情況下,6個月內再次起訴,法院將不再受理。
3.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上訴案件的審理,二審法院應在收到上訴狀后的3個月內審結,除非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這種情況下,需要本院院長的批準。
4. 對于上訴的裁定案件,二審法院應在收到上訴狀后的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為什么離婚官司要拖2年
離婚官司整體訴訟期是六個月內,期間沒有法律規定時間。快慢取決于訴訟的復雜性和法官的辦案效率。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會因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后,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這時,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序一般會經歷1
2年的時間。
判決離婚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
具體如下:
1、起訴離婚時若夫妻雙方調解失敗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且法院認為當前情形不屬于法定判離情形的不會判決離婚;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原告不服的可以在受到離婚判決書的十五日之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當事人經過兩次起訴離婚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將會更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我國離婚官司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我國離婚官司開庭后原則上在一個月下判決書,適用不同的法庭審判程序下達判決書的時間也是不同的。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我國離婚官司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一般來說,如果不復雜的離婚訴訟,在開庭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承辦法官會作出判決書,并通知當事人到法院領取。
法律對庭審后什么時候判決沒有規定,但對立案之后什么時候判決有相關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根據民訴法規定,簡易程序應在法院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后,該份判決書即生效。
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一名法官審理)的審限是3個月;普通程序(單訴3名以上法官審理)的審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也可轉成普通程序。兩者的期限都是從立案之日起開始計算,一般在期限內(即3個月或6個月)就應判決并送達判決文書。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報法院院長或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這個延長的時間不確定。
判決后,就沒有法院審判庭什么事了,甲和乙私下里協商的相關事宜,已經和法院的審判庭沒有什么關系了。既然已經有判決了,也就不用撤訴了,而且也撤不了了。法院不用出手續,也不會出手續的。如果甲在收到判決的第二天起十五天內沒有執行的話,乙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的受理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既然已經判決了,而且已經生效,所以就不存在什么再去法院撤訴的事情了。一旦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可以形成書面文字,雙方將該協議交到人民法院,存入原案件檔案即可。 法院不必出具任何手續。法院作了判決,就是說該案件已經審結,不存在撤訴或退費的問題。對于雙方在判決生效后所達成的協議,如一方不履行時,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判決。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的方式,我們都應當在日常的生活中就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離婚的法律流程,例如孩子的撫養權以及離婚財產的分割等。
相關推薦:
怎么寫離婚起訴書(如何寫起訴離婚書)
離婚官司是二審終審嗎(離婚一審和二審的區別)
在北京怎么辦理離婚(北京離婚辦理流程)
訴訟離婚要哪些手續(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單方離婚起訴書如何寫(單方離婚起訴書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