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規定(遺囑執行人是什么)

首頁 > 婚姻繼承2025-04-14 11:56:40

遺囑執行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根據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法律對遺囑委托執行人有什么規定

在法律框架下,遺囑執行人是遺囑人在遺囑中明確指定的人,負責執行遺囑內容,分配遺產。若遺囑中未指定執行人,或指定的執行人無法履行職責,如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絕接受指定等,法定繼承人便承擔起執行遺囑的責任。若遺囑人未指定執行人,且無法定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無法執行遺囑時,遺囑執行工作則由遺囑人生前單位或遺產開始地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承擔。法律明確保障了遺囑執行的正當性和有效性,確保了遺產能按照遺囑人意愿分配。

申請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規定包括什么?

申請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規定包括:遺囑執行人的條件、限制性規定等。換句話說,只有年滿十八周歲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擔任遺囑執行人的資格。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可視為有擔任遺囑執行人的資格。

一、申請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規定包括什么?

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遺囑執行人的資格,是指是否具有執行遺囑所必須具備的能力。關于遺囑執行人的資格,我國法律雖然沒有作出明文規定,但依照我國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的精神,應當認為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行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為遺囑執行人。

另外遺囑執行人不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均可以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

二、遺囑執行人有哪些權利?

1、遺囑審查權。遺囑人要忠實執行遺囑,就必須首先掌握遺囑中對各項處分的真實涵義以及遺囑是否真實合法。如遺囑人是否有遺囑能力,遺囑是否出于遺囑人的真實意愿,有無涂改、變換或隱匿等情形,是否給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是否處置了不屬于自己的財產等等。此外,對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遺產的數量、遺產的所在地、繼承的份額等問題也必須予以明確。

2、有限處分權。遺囑執行人有權對遺囑所涉及的全部遺產進行有效控制。如:

A、遺產在其他繼承人手中時,遺囑執行人有要求轉移占有的權利,如果遺產有孽息,有權代為收取;

B、被繼承人遺留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或胎兒,而被繼承人又沒有用遺囑給他們留下必要的遺產份額或者被繼承人遺有債務和欠交的稅款時,遺囑執行人有權為他們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和用遺產替被繼承人償還債務和交納稅款;

C、召集主持繼承人會議,根據遺囑指定的遺產分配原則或者指定的數額分割遺產;

D、將遺囑中遺贈的財產數額或特定的財物交給受遺贈人等。

3、排除妨礙請求權。遺囑執行人在執行職務時,任何人(包括繼承人在內)不得妨礙和干涉。繼承人亦不得處分與遺囑有關的遺產,這里所謂的“繼承人不得處分與遺囑有關的遺產”,是指未經清算和按遺囑分割的遺產。

4、報酬求償權。關于遺囑執行人是否可以收取報酬,未有明確規定。

在我國的繼承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如果繼承人擅自處分未經分割的遺產或者有妨害遺囑執行人的執行職務的行為,遺囑執行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妨礙其執行遺囑活動的人承擔由于其行為而給自己和遺囑繼承人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有關遺囑執行人有什么相關規定?

對于遺囑執行人,我國法律的規定中,遺囑人是可以在遺囑之中規定遺囑的執行人。也就是將自己在遺產之中所規定的內容分配給繼承者,如果遺囑人沒有規定遺囑執行人的話,那么就由繼承人來進行擔任遺囑執行人。
一、有關遺囑執行人有什么相關規定?
我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 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
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又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沒有資格作遺囑執行人,則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地點的基層組織作為遺囑執行人。
綜上所述,遺囑執行人分為三種:
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
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
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遺囑時,遺囑應由遺囑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
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
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二)清理遺產;
(三)管理遺產;
(四)訴訟代理;
(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八)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
遺囑執行人是為了更好的將遺囑人所遺留下的遺產交與遺囑中規定的繼承人不會在中間出現一點差錯而導致遺產進行損失。一般而,遺囑執行人就是繼承人,但是如果遺囑中規定的遺囑執行人,那么就按照遺囑中的遺囑執行人進行處理。

相關推薦:

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規定(遺囑執行人是什么)

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全文(工商營業執照 幾年審一次)

起訴離婚對方不到場怎么判?(起訴離婚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如何判)

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民法典規定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歸屬)

起訴離婚出庭(起訴離婚能委托別人出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