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由父母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可以參照婚生子女撫養權規定。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根據不同情況,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則撫養,如果已滿八周歲,則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一、未婚先孕離婚彩禮錢怎么算?
未婚先孕離婚彩禮錢通常情況下是不予退還的,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
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
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就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彩禮的返還要進行嚴格限定。首先,當地必須要具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如果沒有該風俗習慣,僅僅是男方為了掙面子、顯排場,自愿贈與女方一定財物,則不能要求返還。其次,看是否締結了婚姻關系,如果在給付彩禮之后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退還。再次,在締結了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彩禮的返還要以離婚為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彩禮返還的標準和原則是什么?
我國《民法典》,并未對婚約及彩禮的給付標準作出規定,都只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中,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一旦婚約解除,便引發糾紛。這種基于婚約所發生的財產流轉關系在婚約存續期間,當然不發生返還問題;一旦婚約解除,此財產流轉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礎,接受彩禮的一方就應當返還其所接受的彩禮;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婚約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續到雙方的婚姻締結,只要不符合司法解釋關于彩禮退還的規定的,就不存在彩禮的返還問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結婚之后的彩禮這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允許的,因為這屬于各個地方的習俗,法律并不會對此作出限制性的規定,但是還是需要請你注意,一旦支付了彩禮,那么后續要求退還的話,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才能夠予以退還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