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方式:第一,雙方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第二,訴訟離婚,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2、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3、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男方拖著不離婚對策
男方拖著不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但能說服對方進行協議離婚是最好的方式。協議離婚必須一起去民政部門辦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以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適用條件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
二、離婚最多能拖多長時間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后,該份判決書即生效。
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
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這時,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
要明確男方行為的目的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男方若表示還對女方有感情或者為家人考慮不同意離婚的,女方又無法出示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是不會判離的。一種是因為離婚就意味著要分財產,為了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損,不愿意和女方分享財產的,此時女方就要積極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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