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男方家同意可以遷戶口,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協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二、戶口遷移手續——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三、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的情形,一般是指在孩子剛出生取名時,父母雙方之間可以作出選擇。一旦孩子的名字取定后,要想變更姓氏,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協議變更,二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決定變更。
父母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孩子的姓氏,不管孩子的父母還是不是夫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也提到,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此外,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撫育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戶口遷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公民姓名變更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女子離婚后擅自給兒子改姓輸官司
離婚后可以在婚姻法允許范圍內和征得孩子父親同意給孩子改姓名!還有牽扯孩子撫養費的慎重改姓名!
離婚后經過雙方同意,可以改名子的。
我覺得可以改。先不說法理說情理,我并不清楚現在改名所需手續與材料,但是,我的確知道幾例,夫妻離婚后,孩子改名改姓。有的隨了母姓,有的改了繼父姓。
我老公大侄女有一對龍鳳胎兒女,離婚后女兒跟了母親,隨了母姓。后來兒子也回姥姥家,也改了母姓。現在雖二人復合。孩子已經習慣母姓,也不再更改。
我單位老同事再婚老伴,帶一兒子三歲左右,二老相伴四十年,而且恩愛如初。老伴兒子早已改為繼父姓,一家和和美美,過的紅紅火火。
我同學與老公也是再婚家庭。老公離婚后,兒子改了母姓。因為條件受限,資助兒子費用少。現在好像幾乎斷了來往。
雖說,姓氏只是一個符號。但是,只是不到傷心處及特殊原因,誰也不愿意改姓氏,改名很正常。
我覺得改不改姓,改不改名問問孩子,他們再小,也能分辨好壞。如果孩子愿意,改改也可以。換個環境,重新開啟多彩人生。好好養育孩子長大才是你的首要任務。我那個大侄女,孩子姥姥姥爺照顧的偏多。現在二個孩子都很有出息。一個軍人,一個老師,全靠自己努力。
我認為孩子改姓,改與不改問題不大,人的姓名是一個人的身分符號,改了姓也是他的種,不改姓同樣是他下的種,這個你和孩子都無法改變不了這種現實,孩子長大后他還是要認親生父親的,不能叫孩子無父親,別人稱孩子是野孩子,那你心里怎么辦?
我們做人不能做得太絕,剛離婚連孩子的姓都改了,不離婚你們不還是夫妻,當初你們相戀相愛才有了孩子,難道不是他下的種吧?真是人一走茶就涼,不要相煎何太急,好的時侯如膠似漆,不好的時侯,連孩子的姓都沒有了,別人要罵婦人之心蛇毒心腸,
孩子改姓,當初就改,在法院當面改,前任,你,法院,三面對責,前任現在無話可說,
法院判前任貼孩子撫養費,他借你改孩子的姓為題,他借題發揮,唱懶,一分錢不貼,你是無辦法與他的,
孩子的姓名只能改一次,如果是離婚后給孩子改姓名,必須是孩子的父親親自到派出所,戶口管理處簽名才行。如果孩子的父親不配合,給孩子改姓名很難。現在法律規定很嚴格,不是想改隨便就可以改的。
有個熟人離婚帶著孩子一起生活,后來她改嫁到一個沒有兒子的家里。新任丈夫不嫌棄她兒子,就是希望她能讓兒子改姓,跟著他姓。
為了給兒子改姓,她費了很多周折,當地派出所已經答應接受孩子的戶口,也答應給孩子改姓,但是要求孩子親爸必須到場才能改姓。
由于孩子親爸不愿意配合,所以,最終她還是沒有給兒子改成姓氏。
過去戶籍管理不嚴的時候,要給孩子改姓名,直接去戶籍管理處就行。
有個熟人離婚后就把兒子的姓氏改為母親的,兒子跟母親姓,名字也改了。在改姓名的時候,戶籍管理人員只是強調,姓名只可以改一次,所以,想好了再改,不要匆匆忙忙修改,改過了,以后就改不回去了。
過去也是紙質檔案,修改了,以后看到的就是新改的。現在戶籍管理除了紙質的檔案意外,公安系統里都有了備案,所以改姓名不是那么容易,因此,能不改,盡量不要改。
父母離婚了,即使給孩子改名,血緣是改不掉的,孩子身上流淌著誰的血,永遠不會變,所以,即使孩子的父親耍無賴,不想給孩子撫養費,只要孩子不起訴父親,不堅持要撫養費,到父親老了的時候,需要人贍養,孩子還是得養的,這是法律的規定,網上報道的這樣的案例還少嗎?
昨天晚上有個女士咨詢律師,老公家暴,她跟老公離婚了,兒子剛考上高中,跟她一起生活。
兒子在暑假,去問爸爸要補課費,被爸爸揍了一頓,而且打得比較嚴重。女士想分房產,拿到錢后供兒子上學。因為離婚的時候,女士放棄了房產分割權。
律師明確告訴女士,夫妻共同財產該分就得分,孩子撫養費也一定要問對方要,如果對方不給,讓孩子起訴索要撫養費。即使現在一點撫養費拿不到,將來孩子爸爸老了,需要孩子撫養,孩子也得盡責任。
所以,該不該名無所謂,關鍵是要給孩子要到撫養費,如果孩子爸爸不給撫養費,去法院起訴吧。不然你辛苦養大孩子,將來你前夫要讓孩子養他老,孩子還得養。
你這是兩個問題,不要混為一談,二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1.對方不給付撫養費,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給孩子改姓需要雙方同意。
離婚后,孩子,父母,有種種權力,如未獲取直接撫養權一方有探視權,另一方有配合義務;未獲取直接撫養權一方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撫養費;孩子有姓名權,但是在未成年時,更改姓名需要父母同意。上述權力義務并不沖突。
法律給了你權力,別說改名,就是連姓也改了都沒問題。現在完全可以隨你姓,還以后辦事方便。
可以改,但必須另一方同意!否則改不了。
根據現在法律,離婚后你可以給孩子改姓名,但必須征得孩子父親的同意。他要寫個同意書才行。你私自給孩子改名字,一旦孩子父親知道了,到法院起訴你,法院會要求你更改回來。所以,這件事能做,但需要合法謹慎。他不給孩子撫養費,你可以繼續起訴他到法院,并同時要求更改孩子姓名。他如果當庭同意,有法院判決,就可以了。
不給撫養費,可以去法院起訴。
改名字可以,但得經過前夫的同意,并一同前往派出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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