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證據是什么?
起訴離婚需要收集如下證據:(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主要是指身份證、戶籍登記冊、結婚證等;(2)子女撫養相關證據,主要包括子女出生證、撫養費計算清單等材料;(3)債務及財產相關證據,夫妻共同財產、債務的證明材料;(4)如果為二審案件的,還應當包括上一次起訴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等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起訴離婚時需提供的證據包括以下十一點:
第一,結婚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
第二,婚姻基礎狀況證明,例如介紹或包辦婚姻的證據。
第三,婚后感情變化及離婚原因的證據,如第三者介入的實證、證人證詞或視聽資料等。
第四,夫妻關系現狀證據,如分居的,需提供時間、原因等。
第五,若曾起訴離婚,需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
第六,子女狀況證據,包括出生證明、戶口簿、雙方撫養意愿表示等。
第七,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種類、數量、狀況、取得時間及方式。
第八,雙方經濟狀況證明,包括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賬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及債權人信息等。
第九,住房證據,包括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第十,若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需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第十一,若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需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離婚要什么證據
離婚需要收集以下證據:
第一是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主要包括: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第二是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錄音、錄像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第三是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的證據: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證據怎么取證
離婚證據的取證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進行。
首先,你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或證據保全,比如查詢銀行記錄或證券信息等。這是一個比較正式和有力的方式,但需要法院的配合和一定的時間。
其次,自己也可以收集一些證據,比如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婚姻關系的文件,或者對方出具的保證書、悔過書等。這些證據可以直接證明你們之間的婚姻關系以及對方的某些承諾或行為。
另外,如果有涉及到家庭暴力或者出軌等情況,可以借助公安機關等行政部門來獲取有效證據,比如家暴的警方筆錄或者對方的行蹤記錄等。同時,也可以收集相關的照片、視頻等證據。
最后,還可以通過律師來調查收集一些比較專業的證據,比如工商資料、房產證等登記資料。律師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經驗,可以幫助你更有效地收集證據。
但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通過哪種方式收集證據,都要確保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不能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證據,否則可能會影響證據的效力甚至觸犯法律。同時,收集到的證據也要妥善保存,以便在需要的時候能夠提供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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