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好處都有哪些
離婚官司誰先起訴都不會有好處。因為起訴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法院不會因此而偏向一方。且離婚訴訟的審理主要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判決依據為“雙方感情是否破裂“,均與起訴先后順序無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提出離婚對誰有利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提出離婚后對于雙方都是煎熬,拖著對誰都沒有好處只是互相傷害。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官司誰先起訴有好處嗎
1. 在離婚訴訟中,先提出起訴的一方并不會因此獲得任何優勢。
2. 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分配財產和決定子女撫養權,并不會考慮起訴的先后順序。
3. 雙方在離婚案件中享有平等的權利,法院的判決將基于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公平原則。
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子女、財產和債務處理的一致意見。
5.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可以通過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首先進行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可能準許離婚。
6. 調解無效的情況包括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賭博或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分居滿兩年、以及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準許離婚。
8. 若法院首次判決不離,但雙方又分居滿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準許離婚。
9.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具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
10. 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撫養要求。
11.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保護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12.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的權益應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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