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不要對同事隱瞞?
離婚沒什么好隱瞞的,不過也不要見一個就說你離婚了,離婚了,這樣只會讓別人覺得你還想再婚,因此留下不好的印象,要好的同事在聊天中說到婚姻你可以坦白,現在離婚的比結婚的還要多,已經不稀奇了。
離婚再婚能瞞著對方嗎
不應隱瞞。
【1】要從現實考慮
如果隱瞞,一方面自己心里不踏實;另一方面,可能會給以后生活帶來隱患。婚后生活,兩人相處的時間相對是比較長久的。俗話說:沒有不透風的墻。婚后的日子長了,如果被對方知曉,很有可能會因此產生感情危機,危害婚姻穩定。
把真實情況在最初的時候就告訴對方,如果彼此信任,對方能夠接受,這就沒有了心理負擔,而且彼此之間可以有一個較深的了解,避免猜忌。如果對方不能接受,也可以使自己盡快做出選擇,避免踏進誤區,浪費時間和感情。
【2】法律方面的規定
最高院關于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意見》第四條規定了欺騙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認定理由: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從這一方面來講,如果隱瞞曾經離婚的事實,屬于明顯的故意欺騙對方,如果以后對方知曉了實情,無法接受,發生感情危機,就可以以此作為依據理由,提出離婚要求。這顯然對彼此都是一種傷害。
離婚了可以隱瞞新女朋友嗎
如果你真的愛她就不要有隱瞞欺騙,要坦白的告訴她,不然她以后還是會知道真相的,因為你和她想結婚的話是要你提供你以前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以后才能給你辦理結婚證的所以說我勸你還是坦誠相待比較好
女方隱瞞婚史的方法
一、社會生活越來越透明了,這種欺騙能行得通嗎?估計男方是太傻太天真了吧,要發現真相并不難。
首先,從生活中發現疑點,兩人戀愛到結婚。按照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至少是得互相去一下對方家里吧,家人可能和她一起隱瞞,但是總有鄰居,偶爾機靈一點,不難發現真相。
另外,既然被蒙混過關,在結婚前可是有婚檢的,稍微留心就不至于被騙。還有,有些東西通過自己觀察也是可以發現的,戀人也好,夫妻也好,都是最親密的人,從言行舉止也能發現端倪。
和不是知根知底的人戀愛結婚,大方是應該的,但是留一個心眼也沒有什么壞處,只不過,聰明的男人會悄悄地觀察,而不是大肆宣揚,女方既然隱瞞,說明她也有難言之隱。情商高的人,會顧忌和考慮對方感受的。
二、這種事情,應該分為戀愛和結婚兩個階段來看問題。
如果是戀愛階段,大家能否走到一起還需要很多條件,即使發現問題所在,由于戀愛是相互的,也許還沒有到向你坦白的程度,沒有太大問題,甚至可以說是各取所需。
而如果進一步,可能就應該更加坦白一些,尤其是已經生了孩子這件事非常嚴重。到最后也肯定隱瞞不下去,女方假如想瞞天過海,可能的原因應該是孩子雖然是她生的,實際上并不需要她養。
這種情況是有的,也很難發現,我個人是不能容忍這種行為的,當最后被發現了,那是多么難堪的事情。
所以,最重要的還是男方需要多留心,說實在話,生沒生過孩子,一般來說都是能夠發現的。
而題主說的其他幾個現象,比如隱瞞戀愛、甚至離過婚,這些問題雖然也為人所不恥,但是如果你愛她,而且你婚前又無法發現,可能也沒有辦法。
三、從女人的角度出發,說幾句違心的話。在你真的愛她的前提下,還是希望搞清楚她為什么隱瞞這個核心問題。大體有三個原因:
一是她非常愛你,怕失去你,怕一旦你知道了就離她而去,過往的事情,有些可能不是她能控制的,也不是她愿意發生的,她也為此感到傷心難過。
二是有意隱瞞,可能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許是和從前藕斷絲連,也許是她本來就是此時寂寞和你只戀愛不結婚,大家都無需太多的責任,她沒有必要告訴你。
三是她以為你笨,不可能發現她的真實底細,這種女人把你當做接盤俠了,而且是吃定你了,所以和第二點一樣性質很嚴重。
弄清楚了她對你隱瞞的目的,你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婚姻畢竟是人生的大事,留下陰影,以后的生活也不可能幸福的。
總之,欺騙隱瞞都是可恥的行為,戀愛中的男女本來就應該坦誠相待,但是社會如此復雜,人心如此難測,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我們還是睜大眼睛,以免上當受騙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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