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可以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具體如下: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兩寸免冠照片,去結婚證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過了離婚冷靜期后就可以領取離婚證。
2、訴訟離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情況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
但是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的話法院是有可能不判離婚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起訴方要想盡快辦理離婚就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必要時應當委托律師幫助取證,以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離婚訴訟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地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不能是第三方;
3、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準予離婚的情形。
協議離婚的流程如下: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3、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相關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5、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線上離婚流程(含圖片):
1、首先打開支付寶app,在支付寶市民中心界面點擊“民政”。
2、在頁面中,點擊“民政通”按鈕。
3、最后在頁面中,點擊“離婚登記”進行申請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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