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求助求助,遺囑中怎么寫存款繼承
存款的卡號或者存單號,戶名,至立遺囑之日的本金數,寫明這幾樣。
存款不需要寫
直接給他就可以
存款可能在不斷的變化
增加、利息等
或者把銀行卡給她,自己使用外,等自己百年后就是她的
怎樣寫遺囑,給舉個例文、要完整的。
遺 囑
遺囑人:×××,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
本人×××,在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關法律,在×××和×××的見證下鄭重訂立本遺囑,并宣布本遺囑是本人至今為止唯一有效的遺囑。非本人經合法有效程序,此后的任何文件不構成對本遺囑的變更、補充或撤銷。
我現在意識清醒,行為自主,能夠完全理解自己行為的法律含義并完全自愿訂立本遺囑。我有一次婚姻關系,就是現在的妻子×××,并與之生有一子×××,沒有其他或即將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聲明我在本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均為本人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擁有完全處分權。我的遺囑內容如下:
一、我位于 XX 的房產,系我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全部由我的父母繼承,在我死后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則由存世的另一方繼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則全部由我的孩子繼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 XX 的房產,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屬于我的份額,按上述第一條規定繼承。
三、我的銀行存款„„ 四、我現有的債權„„
若有遺漏的其他財產,除非此后經我補充,我宣布也按本遺囑的原則進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他們共同在我死后啟封和公布此遺囑,并負責我遺產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另一人獨自擔任我的遺囑執行人。若兩人均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他們指定的另外的人執行。指定文件須有兩人中任何一人的親筆簽名。
六、我與湖北旗開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簽訂的《遺囑執行法律服務協議》作為本遺囑的附件,協議中有關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變更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權利、遺囑執行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等有關遺囑執行的條款,視為本遺囑的組成部分。
本遺囑于 年 月 日,由本人在 親自訂立,并由 和 見證。
遺囑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們草擬的遺囑格式之一。其實,法律上并未規定遺囑必須采用什么樣的格式,只要是符合上述有效遺囑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均為有效遺囑。但一份完備的、方便執行的遺囑,一定是經過精心籌劃、字字考究的遺囑。為方便當事人,這里提供遺囑的一般格式以供參考,值得特別注意的地方有特別提示。
(一)首部
首部應該明示這是一份遺囑,并且將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進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標題。通常為“遺囑”二字。標題不是必有項目。
2. 遺囑人信息。包括遺囑人姓名、身份證號、婚姻家庭狀況等。代書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3. 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狀況。這一點是基于法律規定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考慮。
4. 遺囑人立遺囑時的意志自主狀況。這一點是基于法律規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5. 遺囑唯一性聲明或者與其他遺囑的關系。以免造成多份遺囑的煩惱。而且方便以后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遺囑的核心,也是進行遺產籌劃的重點。在這部分,遺囑人要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遺囑人可以先列明遺產清單,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單,分項分配。這部分應充分咨詢律師意見,防止類似處分他人財產等導致遺囑無效情形的出現。另外,也要確保對財產的處分符合財產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執行性。要照顧各方利益,并保證不違反上述遺囑實質要件的后三點內容。
特別提示:
1.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盡?有的人財產名目繁多,難免發生遺漏。千萬別忘了其他隱形財產,比如股份、合伙份額、債權等。若有遺漏的財產,可以通過事后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否則視為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
2.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明?不光要列盡,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產,要寫清楚房產證號、房屋位置、面積等信息;如果是銀行存款,要寫清具體開戶行、存款類型、金額、銀行密碼等信息(密碼可單獨封存,交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交予繼承人)。
3. 是否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建議遺囑人立遺囑前學習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識,或向律師提供其財產狀況,并咨詢哪些財產屬于其個人專有,可以處分。
4. 是否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是否為未出生的胎兒保留了份額?遺囑雖然強調個人對財產的處分,但也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5. 具體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兒子和二兒子各占2間。這種寫法就不具體,到底占哪兩間?再如,地處××的房屋共2間80平米,由大兒子和二兒子繼承,大兒子居住使用,按遺囑人死亡時房屋市價的50%折價補償給二兒子。這個就具有執行性,但是也要注意,這又會增加繼承費用,因為如果大兒子和二兒子就房屋市價有分歧,就需要評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棄繼承又會怎樣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這個問題。可見,一份簡單的遺囑,內涵是非常豐富且復雜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于籌劃斟酌,則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增加遺囑執行的難度。
(三)尾部
1. 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最好由遺囑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給專業機構保管一份。
2. 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應該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專業機構中的兩人以上。
3. 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名。如果遺囑有多頁,最好每頁都簽名。注意是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或按手印代替簽名。
4. 注明日期。
5. 注明遺囑訂立地點。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遺囑人為穩妥起見,或請醫生進行精神見證,或請律師進行遺囑見證,在這些情況下,最好附上醫生和律師的見證聲明。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格式化的遺囑見證書。
這樣,一份完善、健全的遺囑就產生了。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從法律上講,遺囑并不要求什么固定格式,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就行了。遺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遺產的具體內容;
(2)遺產的繼承人;
(3)是否負有條件;比如,要負責喪葬費,并辦理喪事。
(4)要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
(5)要注明日期。
(6)自書遺囑需要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全文。
簡要書寫一份如下:
遺囑
立遺囑人:XXX,女,X歲,X省xx市xx區人,住X省xx市xx區X號。
我立遺囑時精神正常,頭腦清楚。
2008年X月X日我被確診為癌癥晚期,生命危在旦夕,故立此遺囑。
我擁有的位于X市X地的地基一個,我決定將該財產項下全部權益由A、B、C、D四人繼承,份額均等。
以上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簽名)
日期:年月日
【總之】,你的遺囑必須要進行公證。
樣寫遺囑,給舉個例文、要完整的。最好請一個律師來寫。
給你例子在完整,也不見得適合你,畢竟每家不一樣,還是找像中華遺囑庫這樣專業的機構辦理吧。
自己正常情況寫的遺囑60%無效,家庭情況不一樣,風險也不一樣,還是找專業機構做好,畢竟動不動上百萬的財產。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網上找個范本模仿的事就不要干了,每個人家庭情況不一樣,風險也不一樣。
我一個老鄰居他父親自己寫了一個,過了幾年老人得了老年癡呆,老人走了以后這份遺囑被其他人質疑,打起了遺產官司,雙方光律師費就花了38萬了,官司還不知道誰贏,家人反目,人家悲劇。做一個沒有瑕疵的遺囑很重要。
遺囑范文
遺囑范文遺囑
立遺囑人:江某,男,77歲,漢族,身份證號碼:×××××××××××
住××市××區×路×號
我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恐去世后家屬子女為繼承遺產發生糾紛,特立此遺囑,對我的財產作如下處理:一、位于××××處的別墅(產權證號×××××××,面積×××平方米)由大兒子江大某繼承。
二、存款200萬元(賬號××××××××××××××)由二兒子江二某繼承。
三、奧迪車一輛(車牌號×××××××)和奔馳車一輛(車牌號×××××× ×)由小女兒江小某繼承。
本遺囑委托譚某某(男,30歲,漢族,身份證號碼:×××××××××××× ××××××,住××市××區×路×號)執行。
本遺囑一式三份,由本人與委托執行人譚某某各執一份,存×××公證處一份。
立遺囑人:江某
×年×月×日
律師提醒
遺囑寫作注意事項(1)遺囑基于立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的法律后果。
(2)立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3)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口頭形式的遺囑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采用,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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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 囑
遺囑人:×××,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
本人×××,在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關法律,在×××和×××的見證下鄭重訂立本遺囑,并宣布本遺囑是本人至今為止唯一有效的遺囑。非本人經合法有效程序,此后的任何文件不構成對本遺囑的變更、補充或撤銷。
我現在意識清醒,行為自主,能夠完全理解自己行為的法律含義并完全自愿訂立本遺囑。我有一次婚姻關系,就是現在的妻子×××,并與之生有一子×××,沒有其他或即將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聲明我在本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均為本人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擁有完全處分權。我的遺囑內容如下:
一、我位于 XX 的房產,系我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全部由我的父母繼承,在我死后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則由存世的另一方繼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則全部由我的孩子繼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 XX 的房產,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屬于我的份額,按上述第一條規定繼承。
三、我的銀行存款„„ 四、我現有的債權„„
若有遺漏的其他財產,除非此后經我補充,我宣布也按本遺囑的原則進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他們共同在我死后啟封和公布此遺囑,并負責我遺產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另一人獨自擔任我的遺囑執行人。若兩人均不能履行執行職責,則由他們指定的另外的人執行。指定文件須有兩人中任何一人的親筆簽名。
六、我與湖北旗開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簽訂的《遺囑執行法律服務協議》作為本遺囑的附件,協議中有關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變更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權利、遺囑執行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等有關遺囑執行的條款,視為本遺囑的組成部分。
本遺囑于 年 月 日,由本人在 親自訂立,并由 和 見證。
遺囑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們草擬的遺囑格式之一。其實,法律上并未規定遺囑必須采用什么樣的格式,只要是符合上述有效遺囑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均為有效遺囑。但一份完備的、方便執行的遺囑,一定是經過精心籌劃、字字考究的遺囑。為方便當事人,這里提供遺囑的一般格式以供參考,值得特別注意的地方有特別提示。
(一)首部
首部應該明示這是一份遺囑,并且將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進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標題。通常為“遺囑”二字。標題不是必有項目。
2. 遺囑人信息。包括遺囑人姓名、身份證號、婚姻家庭狀況等。代書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3. 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狀況。這一點是基于法律規定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考慮。
4. 遺囑人立遺囑時的意志自主狀況。這一點是基于法律規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5. 遺囑唯一性聲明或者與其他遺囑的關系。以免造成多份遺囑的煩惱。而且方便以后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遺囑的核心,也是進行遺產籌劃的重點。在這部分,遺囑人要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遺囑人可以先列明遺產清單,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單,分項分配。這部分應充分咨詢律師意見,防止類似處分他人財產等導致遺囑無效情形的出現。另外,也要確保對財產的處分符合財產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執行性。要照顧各方利益,并保證不違反上述遺囑實質要件的后三點內容。
特別提示:
1.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盡?有的人財產名目繁多,難免發生遺漏。千萬別忘了其他隱形財產,比如股份、合伙份額、債權等。若有遺漏的財產,可以通過事后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否則視為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
2.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明?不光要列盡,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產,要寫清楚房產證號、房屋位置、面積等信息;如果是銀行存款,要寫清具體開戶行、存款類型、金額、銀行密碼等信息(密碼可單獨封存,交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交予繼承人)。
3. 是否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建議遺囑人立遺囑前學習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識,或向律師提供其財產狀況,并咨詢哪些財產屬于其個人專有,可以處分。
4. 是否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是否為未出生的胎兒保留了份額?遺囑雖然強調個人對財產的處分,但也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5. 具體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兒子和二兒子各占2間。這種寫法就不具體,到底占哪兩間?再如,地處××的房屋共2間80平米,由大兒子和二兒子繼承,大兒子居住使用,按遺囑人死亡時房屋市價的50%折價補償給二兒子。這個就具有執行性,但是也要注意,這又會增加繼承費用,因為如果大兒子和二兒子就房屋市價有分歧,就需要評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棄繼承又會怎樣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這個問題。可見,一份簡單的遺囑,內涵是非常豐富且復雜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于籌劃斟酌,則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增加遺囑執行的難度。
(三)尾部
1. 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最好由遺囑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給專業機構保管一份。
2. 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應該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專業機構中的兩人以上。
3. 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名。如果遺囑有多頁,最好每頁都簽名。注意是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或按手印代替簽名。
4. 注明日期。
5. 注明遺囑訂立地點。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遺囑人為穩妥起見,或請醫生進行精神見證,或請律師進行遺囑見證,在這些情況下,最好附上醫生和律師的見證聲明。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格式化的遺囑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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