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既遂,也無論殺害動機為何均喪失對于被繼承人本人的繼承權;另外,該繼承人僅喪失其所害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是喪失被繼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繼承權。(二)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要求殺害的目的必須是爭奪遺產;該繼承人僅喪失其對所爭奪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此種情形若繼承人后來悔改的并且被繼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諒的,其繼承權可以恢復。因此這種情形下有過錯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并不絕對喪失。(四)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p>
《繼承法》確認繼承權喪失的條件主要是該法第7條的規定,但在適用《繼承法》第7條的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原則界限: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定:“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奔蠢^承人無論出于何種動機而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也無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應當確認其喪失繼承權。但如果繼承人殺死被繼承人是由于過失或正當防衛的行為所致,則不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必須是出于特定的動機即為爭奪遺產而為,否則,不能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無論其是否已犯罪,無論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均應確認喪失繼承權。但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同題的意見》第13條的規定:“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后確有悔改表現,而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边@樣規定,一是有利于教育幫助繼承人改正錯誤,促進家庭和睦;二是尊重了被繼承的意志。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條的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繼承人犯有《繼承法》第7條第(1)項或第(2)項所列之罪行,而被繼承人又以遺囑的形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確認遺囑無效,并依法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