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與繼承法(法定繼承人,代位繼承,遺囑繼承與遺贈的區別)
法定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的相對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遺囑繼承:就是根據死者生前所訂立遺囑的方式繼承。
遺贈: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被繼承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遺贈是單方的、無償的法律行為,只須遺贈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贈人的同意。遺贈撫養關系需要承擔約定的義務。
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如果遺贈是負有生前撫養義務的,其效力具有最高優先性
還有一種叫轉繼承。
婚前財產如何繼承
請問一下...我父母于2000年離婚....留有一房..離婚時房子分給我父親...我的撫養權也是歸父親....房產證是我父親的名字...一直是我與父親同住...我父親于2007年再婚...婚前沒有做財產公正...如果我父親去世....而且沒有立遺囑..... 我后母能分到房子嗎!???? 謝謝!!!! 請專業認識指點一下!!!!若是遺產繼承在婚內,所獲得的財產是不屬于夫妻兩人共同所有財產的。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遺囑中說明了遺產歸某方一方所有,那么這筆財產就屬于這方個人財產,故在離婚時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擴展資料: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那么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后,可以依照遺囑分割遺產,如果繼承人對遺產分割有爭議,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訴遺囑繼承糾紛。如果生前被繼承人未留有遺囑,那么應該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割遺產,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那么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遺產。
在我國,財產繼承制度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主要的繼承方式。被繼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的,或者是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依法不能認定的,適用法定繼承。所謂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來分配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這種繼承只是在沒有遺囑時發生法律效力,故又稱無遺囑繼承。
適用法定繼承就必須確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義務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婚姻法》也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另外,《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進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基于上述規定,秦娜在繼承宋玉濤的遺產時,不僅可以要求與三位繼子女同等的繼承份額,而且還可以要求予以照顧,適當多分。
房產屬于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房產證上有記錄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的,即證明了是你父親個人婚前取得的財產,不需要做婚前財產公證。你父親生前沒有立遺囑,所以應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在沒有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你后母及你作為你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各繼承二分之一的房產。
懂婚姻法和繼承法的進
我母親已過世,后父親與A女結婚,如果父親百年后,下列財產如何繼承:rn1.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父親;rn2.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A女;rn3.爺爺(已過世)的房產,現已轉父親名下;rn4.父親的銀行存款,以父親的名字存的,存款包括婚前及婚后所得,已無法區分。rnrn另外,如果有些財產由A女繼承:rn5.這部分財產A女是否可以轉給她兒子(兒子是判給A女前夫的)?rn6.如果A女過世后,A女的財產,她兒子有份嗎?rnrn六個問題請了解的達人回答下,謝謝。200分,我會加的。這里有一個問題要先解決,就是你父親與A女的結婚時間?如果是2001年新婚姻法之后結婚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之前結婚的舊的婚姻關系適用舊婚姻法,不存在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區別,夫妻任何一方的所有財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即“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新婚姻法不能溯及舊的婚姻關系。
###################
以下回答是假定你父親與A女是在2001年之后正式結婚的情況。
##################
1.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父親;
解析:要看房產獲得時間,如果房產是在你父母均建在的時候獲得的。房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顯然你父母是在2001年之前結婚的,因此不存在婚前財產這個概念,房產證上是你父親的名字,卻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你母親過世之后,如果沒有遺囑啟動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是你母親的父母、配偶、子女。
假定你母親過世的時候,你的外公外婆均已經過世,那么繼承人是配偶即你父親、子女即你(假定你是獨生子)。
于是夫妻共有財產轉化為家庭共有財產,由于未進行分割,屬于共同共有的狀態,共有人是你父親(四分之三的份額),你(四分之一的份額)。
因為,你父親原本就有一半夫妻共有財產的份額,你母親的遺產實際是一半的房產分為兩份,由你父親與你法定繼承,因此,份額是你父親(四分之三的份額),你(四分之一的份額)。
######################
2.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A女;
解析:還是要看房產獲得時間,如果房產是在你父母均建在的時候獲得的。房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份額如1,不是A女的財產。因為,你父親無權單獨處分共同共有的房產。除非你追認,否則這種變更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你追認同意有效,你否定則無效。
反之,如果是你母親過世之后,你父親獲得的房產,則確實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如果房產證上改變為A女的名字,要看改變的時間。如果所有權人改變的時間是在他們結婚之前,視為婚前贈與,屬于A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改變的時間是婚后,屬于你父親與A女的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存續期間共同共有的財產時可以僅僅記錄一方的名字,但是不改變夫妻共同共有的事實。因為,我國是夫妻同體主義。
3.爺爺(已過世)的房產,現已轉父親名下;
解析:如果你爺爺過世的時候,你父親與A女已經結婚,沒有在遺囑中注明只給你父親本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屬于你父親與A女的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你爺爺過世的時候,你母親還沒有過世,那么,同上屬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
由于你未說明你爺爺過世的時間,在這個時間你母親是否在世,還是你父親是單身還是再婚的狀況,所以,無法判斷。
注意:繼承的所有權獲得時間與房產的轉移時間無關,與被繼承人(你爺爺)死亡時間有關。物權法有相應規定。
4.父親的銀行存款,以父親的名字存的,存款包括婚前及婚后所得,已無法區分。
解析:需要你舉證才能確定哪些屬于你父母共同共有的財產,其中有四分之一是你繼承你母親的遺產。假定你母親過世的時候,你家里的存款總額是四萬,那么,其中一萬元是你繼承的,雖然由你父親管理,但是,財產是屬于你的。當然,你要向法院主張,必須證明你母親過世的時候確實存在這筆錢。就是民事訴訟法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舉證原則。
5.這部分財產A女是否可以轉給她兒子(兒子是判給A女前夫的)?
解析:A女因為婚姻獲得的財產由其自由處分,其他人無權干涉。A女過世之后,她的繼承人也是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她的親生兒子是否由她撫養都不影響她親生兒子的繼承權。
你作為繼子只有在你與她之間存在撫養關系的情況下,才能成為繼承法所說的子女,繼承她的財產。
當然,即使你能成為法定繼承人也沒有用,因為,她完全可以用遺囑來排除法定繼承。
6.如果A女過世后,A女的財產,她兒子有份嗎?
解析:當然有份,她的兒子是她的法定繼承人,上面我回答了。
7.如果房產證有我父親和我的名字,A女還有權繼承嗎?
解析:房產證上的名字不影響房產的實際歸屬,屬于你父親與A女的夫妻共有財產的房產不會因為記載錯誤而導致房產歸屬其他人,相反的,如果是你父親與你的共同共有的房產也不會因為寫了A女的名字變成A女的個人財產。
關鍵不在于房產證上的記載,關鍵在于舉證上,如果你有相反的證據證明房產的歸宿不屬于房產證上的記載的,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當然,舉證責任不是房產證上的所有人,而是主張房產證非登記人的人舉證,否則房產證就沒有公示性了。
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假定是兩個人的共同共有的財產,A女作為你父親的繼承人,當然有權繼承你父親的份額。那也是你父親的遺產的一部分。難道共同共有的財產不是財產?只有單獨所有的才是財產?用你的常識就應該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吧?
8.如果房產證只有我的名字,A女還有權繼承嗎?
解析:看房產是誰的財產,不是看房產上的名字,而是看實際房產的所有人,如果A女有證據證明房產的實際有部分是夫妻共有財產的部分,是你父親未經過共同共有人A女的同意無權處分的,她當然有權主張繼承。
相同的,你父親也無權單獨處分你與你父親共同共有的房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你父親的名字,關鍵不在于名字,而在于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那么,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一定是實際所有權人。
9.如果存款以我的名字存錢,A女還有權繼承嗎?
解析:一般比較難舉證,因為,貨幣和房產不同,貨幣是不特定物,很難確定來源,而房產是特定物,有相關的時間和記錄。
除非A女有很明確的證據證明該存款是你父親無權處分了夫妻共有財產,擅自給你的,否則無法繼承。這樣的證據非常困難,只要你分次存款而非從你父親的賬戶直接匯入,就無法被證明你父親取款與你存款之間有直接的對應關系。
難道你存工資與你父親給你錢之間別人會知道區別?
##################
補充回答:你的理解是對的,但是,你的理解是針對新婚姻法的理解,實際上2001年新婚姻法之后才有在立法層面的婚前財產的概念,舊婚姻法不存在婚前財產這個概念。
我之前說過了,你父母肯定是在十幾二十年以前結婚的,因此,你父母的婚姻關系和財產屬性肯定不能適用新婚姻法。也就是所謂的法無溯及力的基本法理。
如果你父親的婚前財產是指你母親過世之后,你父親再婚之前獲得的財產,而且你父親再婚是在新婚姻法實施以后(你說的第十八條是2001年新婚姻法的規定,舊婚姻法沒有這樣的規定),那么,你父親的房產確實是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你父親的婚前財產是指你母親在世的時候,你父親的房產,那么,那不完全是你父親的婚前財產,還是家庭共有財產,即你母親的去世導致夫妻共有財產變為家庭共有財產(繼承人共同共有)。因為,你父母是舊婚姻法實施期間(2001年)結婚的,舊婚姻法不承認夫妻之間存在個人財產,舊婚姻法認為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后,只要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均為夫妻共有財產。
婚前財產的概念只出現在新婚姻法實施以后,新婚姻法不能改變在舊婚姻法實施期間合法成立的財產關系。
比如:舊法的情況下,一個財產本來屬于夫妻共有的,新法頒行之后,已經合法穩定的夫妻財產關系,總不能突然之間有的財產就變成個人的吧?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
因此,本案中你必須考慮新舊婚姻法的不同規定,舊人用舊法,新人用新法,不能一概使用新婚姻法來解決夫妻財產確權問題。
因為,新婚姻法是2001年才頒行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也只是在新婚姻法中才確立的。
#################
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
另外,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實際并沒有絕對確權的意義。比如:夫妻存續期間的房產只登記一方的姓名,在法律角度毫無確權價值,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法律均推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你父母在世的時候的房產不論只寫你父親還是只寫你母親的名字,結果都一樣,法律都認為該房產是夫妻共有房產,絕對不可能認定為你父親的個人財產。
在你母親過世之后,雖然房產證只寫你父親的名字,房產實際已經變成了繼承人共有房產。你肯定屬于其中一個共有人,在沒有分割份額之前,任何一個共同共有人都無權單獨處分該房產。
如果你父親贈與給A女,這是無權處分行為,除非所有共有人追認同意,否則就是無效的處分行為。也就是說,只要作為共有人的你不同意,A女不可能因此獲得房產的所有權,即使房產的名字已經改成了A女。
房產證上所有權人的名字不一定是實際所有權人的名字。
因此,你的問題中以為房產證的名字肯定是所有權人是肯定不正確的,那只是形式上的所有權人,不一定是實質上的所有權人。只要有相反的證據就可以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
##############
如果你母親先于你外公外婆過世,那么,你外公外婆也是你母親財產的繼承人,而你外公外婆再去世之后,該繼承份額由他們的繼承人繼承(你的舅舅、姨媽),這就更復雜了。
至于,你父親的存款戶頭問題,只要在你母親活著的時候,你父親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有財產,你母親去世的那一刻戶頭里面的錢的一半就是你母親的遺產。你擁有其中的一部分,雖然由你父親管理使用,但是,你依然有該財產的所有權。
A女的親生兒子歸誰撫養不影響她的兒子是她財產的法定繼承人。相反的是,如果你與A女之間如果沒有建立撫養關系(她從來沒有撫養過你,你從來沒有贍養過她),那么,你不是A女的法定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1 沒遺囑沒債務存在情況下 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和A女都有份 由遺囑優先遺囑 有個人債務向清償債務(如果你祖父母或者岳父母在生同樣有繼承權)
2 房產證歸屬A女
3看該房產取得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后 從哪個時間段來看你和A都有份 只是獲得份額不同
4存款一般都有存款的時間 從時間區分 確實無法區分 主張分割財產的冷如果無其它主張 該存款一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5可以 A女獲得財產所有權可以自由處分
6有份 繼子女和親生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 只要沒被剝奪繼承權就行
7有權 可以分配1/4產權 來源里父親的份額
8有權 你死亡后 如果無遺囑繼承人 她沒被剝奪繼承權 在你生前她有履行自己的義務可以獲得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 父母(繼父母)和子女配偶均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
9參考8
1.你父親的婚前財產屬于你父親的。百年 后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父母,子女,夫妻) 所以你父親產權的房子有你繼承,同時A女也有權繼承
2.產權屬于A女,那該女享有該房子的所有權!她的子女(婚生子女,養子女都有權)就是說你如果盡到贍養撫養的義務也有權繼承該套房子
3.爺爺的遺產你父親名下,屬于你父親的財產,A女友權繼承,你有權繼承
4.存款一半屬于你父親,另一半A女。且你父親的這一半A女有權繼承
5.可以的
6.她兒子當然有權繼承她的遺產。
7. 建議你讓你父親立一份 有利于你的遺囑,且做公證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7、房產證是你們兩人的名字的話,你父親那一半屬于遺產,A女是有權繼承的,除非房產證上改成你的名字;
8、只有你的名字,此房就是你的,A女不是你的繼承人繼承不了;
9、存款以你的名字存也是你的個人財產,A女也無繼承權。
你這個情況最好是讓你父親生前全部把相關財產轉到你名下或立個遺囑只給你,這些都是不需要通過A女同意的。
1、你父親婚前的房產,有一半是你母親的遺產,由你和你父親平分繼承,然后剩余的才屬于你父親的財產;
2、產權證上是A女的話,屬于A女的個人財產(你父親婚前房產是進行贈予);
3、你爺爺沒有特別留遺囑說此房產只給你父親的話,你父親通過法定程序繼承的話,有一半屬于A女;
4、以存款上的日期與結婚日期來區分婚前財產;
5、A女有權把自己的財產轉給她的兒子;
6、A女過世后,她的兒子是可以來繼承她的遺產。
1、你所說的財產中:
(1)1項是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
(2)2.項如果是在他們再婚前轉至A女名下的,就是A女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他們再婚后轉至A女名下的,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是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但你父親同意轉至A女名下,視為你父親對A女的贈與全部(婚前過戶)、或贈與部分(婚后過戶)。
(3)3.項:是你父親在婚后繼承的財產,在你爺爺沒有遺囑留下特殊說明的話,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4)4.項:有證據證明是你父親的婚前財產的,算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無法區分的,算夫妻共同財產。
2、還有個問題:第 1.、2.項中你“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父親”、“父親的婚前房產,產權證上是A女”,請問:這兩處房產是否是你母親在世時就有?
(1)如果是,雖然只是在你父親一人名下,這房也不像你所說的是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而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只有一半屬于你父親所有,另一半是你母親的遺產,在你母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是你和你父親、你妹姥姥姥爺(如果你母親去世時還在的話)共同所有的,你父親私自將房子過戶到A女名下,侵犯了你對你母親的財產繼承權,你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房產贈與A女無效、請求收回繼承你應得的份額、或是讓你父親賠償你應得的份額。
(2)如果這二套房是在你母親去世后、你父親再婚前取得的:你的說法是正確的,即這二套房是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他有權將其中一套贈與A女并過戶到A女名下。
3、“如果父親百年后,下列財產如何繼承”:
(1)你父親的遺產包括:屬于你父親婚前個人財產的全部+再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2)你父親的遺產,由你、A女、你爺爺奶奶(如果你父親去世時還在的話)共同繼承,一般是無分,如果有無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的,可以多分。
4、“另外,如果有些財產由A女繼承:5.這部分財產A女是否可以轉給她兒子(兒子是判給A女前夫的)? 6.如果A女過世后,A女的財產,她兒子有份嗎?”:
(1)5.:A女從你父親那里繼承來的財產:屬于她的個人財產,她有權自己決定給誰,也就是說:只要她愿意,她可以給她兒子,也可以給其他任何人。
(2) 6.:A女過世,她的財產她兒子當然有份,她兒子可以繼承,由她兒子、她父母(如果她去世時還有話)、她以后的配偶共同繼承。你和她如果形成了撫養和被撫養關系,你對她的財產也有繼承權。
5、“7.如果房產證有我父親和我的名字,A女還有權繼承嗎?”:
(1)有權繼承。
(2)只是可以繼承的份額有了變化:房子的一半歸你,另一半才作為遺產由你、A女、你爺爺奶奶(如果你父親去世時還在的話)共同繼承,而且如果房產證上寫了你占多少、你父親占多少的:寫明的你父親占的有份額才是遺產。
6、“8.如果房產證只有我的名字,A女還有權繼承嗎?”:不能了,這是你的財產、不是你父親的遺產了,她無權管你的財產。
7、“9.如果存款以我的名字存錢,A女還有權繼承嗎?”:
(1)也不能了。這也是你的財產、不是你父親的財產了。
(2)但是,如果她有證據證明你名下的存款是你父親的、或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她仍然有權要求繼承的。沒有證據,就全歸你了。
再次補充:
1。產證是你父親的房產如果你母親去世時未有遺囑, 則該部分房產中你父親本來有1/2份額,余下的1/2,由你父親,外祖父母和你各得有1/6,你父親是有2/3的,你外祖父母去世后,如果你沒有什么舅舅,阿姨,或者他們放棄此份額,那你可以再得到1/6,你總共得到1/3,然后你父親去世后,你父親的部分由你和A共同繼承,最終A得到1/3,你得到2/3.
2。產證是A的房產,如果原是你母親在世時購買,那其變更產權有瑕疵,其中1/3應該歸你和外祖父母,(最后外祖父母的部分也由你繼承)其余2/3歸A,如果是你母親去世后,在你父親再婚前購買,那全部歸A女,如果是你父親再婚后購買,那1/4歸子女,3/4歸A女
3。你爺爺是在你父親再婚后過世,如轉到你父親名下,那就是你爺爺無其他子女或其他子女對此無異議,那1/4歸你,3/4歸A女
4。存款則看存款日期,如果是你母親過世前存入,則3/8歸A女,5/8歸子女,如果是母親過世后,在婚前存入,那1/2歸子女,1/2歸A女,如果是再婚后存入,那1/4歸子女,3/4歸A女,像這種活期存款,基本就是你得1/4,A得3/4
5。A女繼承財產后有權將財產轉給任何人,包括他的兒子
6。A女過世后,她的財產可以完全由她兒子繼承(如果其父母雙亡的情況下)。
A的兒子判給誰,不影響其和A的母子關系,也就不影響其將來的繼承
7。如果房產證有你的名字,如果系你父親再婚前所購,那其中3/4歸你,1/4歸A女。 如是你父親再婚后所購,那其中5/8歸你,3/8歸A女。
8。如果房產證只有你的名字,那A女無權繼承,
9。你名下的存款,A女無權繼承。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