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父親的名字,現在父親去世了,房子怎么辦?
房子是父母婚后買的。需要辦理過戶給母親嗎?如果不辦理就這樣放置,(子女在外地,母親不識字)行嗎?這樣放置什么也不辦理能賣嗎?如過要辦理過戶的話,拿父親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可以嗎(原件辦理撫恤金要收回)?辦理有時間限制嗎?給個專業答復吧。跪謝!!!父親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就應該按照法律進行遺產分割,單從房產來說,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擁有同等權利的繼承權,由以上關系中的所有成員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產。
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繼承房產,可去公證處做一份放棄繼承公證,持此公證,其他有繼承權力的人一起到房產局將上述房產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說有5個人繼承,那么每個人繼承該房產的20%,這個份額回體現在新出的房產證上面。
沒有時間限制,到當地派出所開一個死亡證明,然后和兄弟姐妹還有母親一起到公證處去公證然后到房產部門過戶。子女在外地可以發一個委托書。
擴展資料: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
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依《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遺產繼承
父親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就應該按照法律進行遺產分割,單從房產來說,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擁有同等權利的繼承權,由以上關系中的所有成員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產,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繼承房產,可去公證處做一份放棄繼承公證,持此公證,其他有繼承權力的人一起到房產局將上述房產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可按份共有,比如說有5個人繼承,那么每個人繼承該房產的20%,這個份額回體現在新出的房產證上面
你父親去世了,若無遺囑,那這房子并不是你母親自己的,而是由你及你的兄弟姐妹還有你母親一起繼承你父親的那一半房產,當然你的母親占房子的大半。若想過戶到你母親的名下,你需要再開份死亡證明,然后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你母親及所有繼承人的)去房產處辦理繼承手續。需全部到場,并且需你們兄弟姐妹聲明放棄繼承權。希望能幫到你
沒有時間限制,到當地派出所開一個死亡證明然后和你的兄弟姐妹和你的母親一起到公證處去公證然后到房產部門過戶。子女在外地可以發一個委托書。
建議你最好去所轄派出所再開一份死亡證明,然后到房管局去過戶到你母親名下。如果不辦理拖的時間長了以后想辦理有可能會更麻煩。就算交易也得先辦理這些手續,具體問題還是咨詢一下當地房管部門吧
房產證上有我和父母的名字,現在父親過世了,可以去除他的名字嗎?
另外去除名字的手續費是多少?需要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先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所有繼承人需要到場辦理.你需要開具你父親和你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話,也需要到場簽字放棄繼承權.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過戶費很少,不要交契稅,只交很少的手續費.
可以通過辦繼承或是轉讓去掉
直系親屬繼承費用少,轉讓過戶費用多
如何把房產證上已去世的母親名字去掉?
房產證上有:我父母和我(兒子)的名字,現想把房產證上我媽媽的名字去掉,只留下我和父親的名字。問題關鍵是:一:我媽媽08年去世了;二:我有一個姐姐,是美籍,長期居住美國。姐姐愿意放棄媽媽的房產繼承權。 三:我們媽媽的母親和父親早已盡去世,他們也需要放棄繼承證明嗎?上述三點,請高人指點怎么辦理手續。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并,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擴展資料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記辦法》
可以通過房產繼承的方式來實現。
一、需要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1,需要姐姐的放棄繼承聲明,她在美國的公證處做就可以
2,需要你媽媽父母的死亡證明,在他們當初注銷戶口的派出所出具
3,需要你母親的死亡證明,父母的結婚證,你、你父親的戶口本、身份證,你家的房產證
先去公證處領一套表格,會要求你去派出所、你父母的單位填寫家庭關系,之后將上面的證明文件準備好,你和你父親再一起去辦繼承公證,拿公證書、你和你父親的身份證、房產證去辦新房產證
費用是按繼承面積的2%收取,如果 家庭協商一致,建議你父親也放棄繼承,由你繼承母親的全部房產,這樣將來再繼承時費用會相對少一些
需要做繼承公證,到了公證處咨詢即可。我一個朋友,他的父親去世了,到公證處做的繼承公證,房子繼承給他母親了,他和他姐姐放棄繼承。然后他母親拿著公證書到房管局辦理新房產證。
你姐姐放棄繼承權,需要做公證
需要你媽媽的父母的死亡證明,需要去注銷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然后持你媽媽的死亡證明,你父母的婚姻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去辦理繼承公證。然后就可以去辦理更名手續了。
房產證的父母名字怎么去掉?
父親已去世,母親還在,但房產證上還有我和老公和女兒,加上父母一共五個人的名字。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證上沒有他們的名字,當時買房也與他們無關,是我一個人買的,請問怎樣去掉父母名字?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房產交易中心咨詢變更登記,可以采取買賣,贈與等方式 辦理買賣、贈與等方式 為什么去掉? 如果沒有什么想法的話最好不要去掉。因為要繳納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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