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結婚證丟失的,可以先辦理結婚補辦手續,補辦以后,再申請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結婚證丟失的,可以先辦理結婚補辦手續,補辦以后,再申請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若當事人丟失或毀壞了《離婚證》,而因某種原因 ( 如出國、繼承財產等 ) 又需要該項證件證明夫妻關系解除,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 居 )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
不小心把離婚證丟了,一般而言當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都是有備案的,您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先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是各區檔案館開具查檔證明(費用為20元),再到現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離婚證丟失在補辦時需要帶:戶口簿;身份證;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機關辦理補辦離婚證。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費,就可以補辦離婚證了。 離婚證丟失后,補辦時的受理程序: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婚受理程序: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離婚證丟了怎么辦?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夫妻關系終止之日。離婚證如何補辦,手續是否繁瑣呢?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離婚證丟了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碑斒氯擞H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了結婚證后提交給公證機關。離婚證丟失,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注明離婚也可以。 如果戶口本上沒有注明離婚,根據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關于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對結婚證離婚證丟失或毀壞的,不能補發。你只能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 居 )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你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你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你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結婚證》或《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請補辦。事先要到檔案局查閱婚姻檔案并出具婚姻檔案證明。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登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離婚證丟失后,補辦時的審查程序: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詢問相審查程序: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詢問相關情況;查證離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離婚證丟失后,補辦時的補發程序: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不符補發程序: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雙方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結婚證丟失的,可以先辦理結婚補辦手續,補辦以后,再申請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可以選擇去當時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局補辦離婚證或者開具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狀態證明。當事人因《離婚證》丟失而需證明夫妻關系的,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情況屬實的,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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